天津地鐵7號線一期工程PPP項目預中標結果公示
天津市泛亞工程機電設備咨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委托,以公開招標方式對天津地鐵7號線一期工程PPP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組織政府采購。本項目政府采購評審結束后,項目實施機構成立采購結果確認談判工作組(以下簡稱“談判工作組”),與第一順位中標候選人進行了確認談判,簽署采購結果確認談判備忘錄和確定預中標社會資本。現將本項目的預中標結果公示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天津地鐵7號線一期工程PPP項目
2、項目編號:FZK2019-1-043
3、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4、項目內容:根據天津市總體規劃,天津地鐵7號線是中心城區南北向骨干線填充線,覆蓋中心城區中山路、老城廂、鼓樓、八里臺、衛津南路等大型客流集散點,串聯大寺組團、北部新城等新城區,對解決跨海河出行,緩解中山路、衛津南路交通擁堵具有重要作用。為響應國家政策,提升公共基礎設施服務效率,天津市人民政府決定啟動天津地鐵7號線一期工程PPP項目,授權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作為本項目實施機構,由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作為采購人對本項目社會資本進行政府采購,由天津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政府方出資代表。本項目概算總投資268.97億元,其中PPP項目公司投資約196.81億元,剩余部分由政府投入。其中PPP項目公司投資含工程費用、部分工程建設其他費用、預備費和專項費用,具體以《天津地鐵7號線一期工程PPP項目合同》(以下簡稱《項目合同》)為準。本項目擬采用建設-運營-移交(BOT)模式運作,通過政府采購公開招標程序引進合格供應商為本項目的社會資本,社會資本與政府方出資代表共同設立項目公司,PPP項目公司投資部分資本金比例為40%,政府方出資代表股權比例為49%,社會資本股權比例為51%。實施機構與中標社會資本簽署《天津地鐵7號線一期工程PPP項目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協議》,待項目公司成立后實施機構與項目公司簽訂《項目合同》,授權項目公司在合作期(其中建設期4.5年,運營期21.5年)內負責本項目設計優化、投融資、建設、運營管理、運營維護、更新改造、追加投資及授權范圍內的地鐵客運服務和非客運業務經營。項目公司通過獲得客運收入、非客運業務收益以及天津市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補助,以實現本項目的投資運營合理回報。合作期屆滿后,項目公司應當按照《項目合同》的約定,將項目資產無償移交給實施機構或政府方指定機構。
二、中標信息
1、中標人: 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聯合體牽頭方)
中建投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
中國建設基礎設施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
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
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
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
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
中國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
中國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
中國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
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
中建地下空間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
中建安裝集團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
神州高鐵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
神州高鐵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
以上成員組成的聯合體
2、中標價格:初始車公里服務費(單位:元/車公里):
小寫:RMB109.58元/車公里
大寫:壹佰零玖元伍角捌分每車公里
3、主要中標條件:概算工程費用下浮率:4.50%。
天津地鐵11號線一期工程PPP項目預中標結果公示
天津市泛亞工程機電設備咨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委托,以公開招標方式對天津地鐵11號線一期工程PPP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組織政府采購。本項目政府采購評審結束后,項目實施機構成立采購結果確認談判工作組(以下簡稱“談判工作組”),與第一順位中標候選人進行了確認談判,簽署采購結果確認談判備忘錄和確定預中標社會資本。現將本項目的預中標結果公示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天津地鐵11號線一期工程PPP項目
2、項目編號:FZK2019-1-044
3、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4、項目內容:根據天津市總體規劃,天津地鐵11號線一期工程的建設將有效支撐中心城區發展總體戰略,對實現中心城區與外圍地區的快速、便捷聯系以及為促進海河中游地區發展起到重要的支撐作用。為響應國家政策,提升公共基礎設施服務效率,天津市人民政府決定啟動天津地鐵11號線一期工程PPP項目,授權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作為本項目實施機構,由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作為采購人對本項目社會資本進行政府采購;由天津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政府方出資代表。本項目概算總投資256.02億元,其中PPP項目公司投資約187.6億元,含工程費用、部分工程建設其他費用、預備費和專項費用;剩余部分由政府投入,具體以《天津地鐵11號線一期工程PPP項目合同》(以下簡稱《項目合同》)為準。本項目擬采用建設-運營-移交(BOT)模式運作,通過政府采購公開招標程序引進合格供應商為本項目的社會資本,社會資本與政府方出資代表共同設立項目公司,PPP項目公司投資部分資本金比例為40%,政府方出資代表股權比例為49%,社會資本股權比例為51%。實施機構與中標社會資本簽署《天津地鐵11號線一期工程PPP項目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協議》,待項目公司成立后實施機構與項目公司簽訂《項目合同》,授權項目公司在合作期(其中建設期4年,運營期22年)內負責本項目設計優化、投融資、建設、運營管理、運營維護、更新改造、追加投資及授權范圍內的地鐵客運服務和非客運業務經營。項目公司通過獲得客運收入、非客運服務業務收益以及天津市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補助,以覆蓋本項目的投資運營合理回報。合作期屆滿后,項目公司應當按照《項目合同》的約定,將項目資產無償移交給實施機構或天津市政府指定機構。
二、中標信息
1、中標人: 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聯合體牽頭方)
中交第一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
中交一公局集團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
中交第三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
中交機電工程局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
以上成員組成的聯合體
2、中標價格:初始車公里服務費(單位:元/車公里):
小寫:RMB116.81元/車公里
大寫:壹佰壹拾陸元捌角壹分每車公里。
3、主要中標條件:概算工程費用下浮率: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