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南京至淮安鐵路(安徽段)環境影響報告書》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該項目環境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若對本項目建設有不同意見,請于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反饋至滁州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服務科。
聯系電話:0550-3215626、3925175(傳真)
監督電話:3064016
地址:滁州市龍蟠大道99號滁州市數據資源管理局(市政務服務管理局)三樓生態環境局窗口(239000)
一、項目名稱
南京至淮安鐵路(安徽段)
二、建設地點
全部位于滁州市天長市。
三、建設單位
安徽省鐵路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四、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華設設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五、項目概況
“南京至淮安鐵路安徽段”全部位于滁州市天長市,起自金湖站南側蘇皖界,向南經銅城鎮、楊村鎮、天長市區、鄭集鎮,至皖蘇省界,線路總長度45.472km,均為橋梁方案,全線設有天長站1座,正線按雙線高速鐵路客運專線設計,鋪設跨區間無縫線路,設計車速350km/h,項目總投資69.72億元,項目已取得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項目代碼:2020-341181-48-01-016530)。
六、主要環境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制定施工期環境保護手冊,做到規范施工、文明施工。
2、嚴格落實噪聲防治措施。嚴格落實噪聲防治措施。選用低噪聲施工機械和工藝,控制施工噪聲污染。在居民區等敏感目標附近施工時,應采取有效的隔聲降噪措施,并在相應路段設置減速、禁鳴標志;高噪聲施工機械應遠離敏感區布設,并采取隔聲措施,夜間不得安排施工,必須連續作業的,應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并獲得許可。
進一步優化工程穿越居民住宅集中區的線路。距鐵路外側軌道中心線30米內的聲環境敏感目標納入工程拆遷或功能置換。對鐵路外側軌道中心線30米外預測超標、距離較近且居民分布密集的聲環境敏感目標路段采取聲屏障措施,仍不滿足標準要求的聲環境敏感目標增加隔聲窗措施,聲環境敏感目標滿足聲環境質量達標或室內允許噪聲級要求。進一步優化聲屏障的形式、結構、材質、長度和高度設計,提高降噪效果。
加強施工期和運營期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增補和完善噪聲防治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合理規劃沿線土地使用,外側軌道中心線外65米內嚴禁規劃建設學校、醫院(衛生院)、集中居民住宅區等環境敏感項目。
3、落實振動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場地,加強對強振動施工機械的控制和管理。在靠近居民住宅路段施工時,夜間禁止使用打樁機、夯土式壓路機等強振動機械。運營期應加強跟蹤監測,發現振動超標時,及時增補振動治理措施。
4、加強沿線生態保護。進一步優化工程設計和施工布置,落實各施工場地、棄土(渣)場選址方案。嚴格控制施工范圍,減少對耕地和林地的破壞。臨時工程盡量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圍內,施工便道盡量利用既有道路。施工前剝離表土應集中堆放,用于后期的綠化覆土及復墾。施工結束后及時對施工場地、棄土(渣)場及沿線房建區等采取生態修復措施,施工期對路側古樹黃連木加裝圍欄,落實鐵路兩側綠化措施。
5、強化水環境保護措施。橋梁基礎施工盡量選擇在枯水期,采用鋼圍堰施工工藝,橋墩鉆渣定期清運,鉆孔泥漿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回用,禁止直接排放至沿線水體;施工營地生活污水經污水生化處理成套裝置收集和處理后用于農田灌溉,施工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全部回用。落實天長站污水處理措施,產生污水經預處理后,接入當地市政污水管網;區間警務區污水經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回用于廠區綠化。
6、落實其他環境保護措施。施工場地內堆放的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及臨時堆土場堆放的土方,應當密閉存放或進行覆蓋;采取加蓋篷布等密閉方式運輸施工物料;施工場地及運輸道路及時灑水抑塵;物料拌合站采用密封性好、除塵效率高的拌合設備,避免對沿線居民區等環境敏感點造成不利影響。妥善處置生活垃圾和建筑施工垃圾,廢油委托有資質單位接收處理。
7、落實《報告書》提出的風險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加強運營期管理,配備環境風險應急物資,完善應急措施并納入到當地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中。
8、在工程施工和運營過程中,應定期發布環境信息,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平臺,加強與沿線地方政府、相關單位和公眾的溝通。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并及時回應和解決公眾擔憂的環境問題,切實維護公眾合法環境權益。
8、落實《報告書》提出的跟蹤監測計劃,配備必要的分析設備,及時發現和解決項目在建設期、運行期的各種環境問題,確保周邊環境功能不降低。
9、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你公司應嚴格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向我局報告,且待正式批準后方可開工建設。
七、公眾參與情況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項目在報告書編制過程中進行了多次公示,介紹了環評報告的主要結論,如項目的主要環境影響,擬采取的措施等,使公眾能夠了解擬建項目概況、建設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擬采取的污染防治對策及主要評價結論,聽取公眾對項目建設的進一步意見及對擬采取環保措施的意見,同時公布了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的聯系地址和方式,以便廣泛征詢公眾意見。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間沒有收到公眾的反饋意見。
八、相關部門意見
項目備案登記信息單(2020-341181-48-01-016530)
滁州市天長市生態環境分局預審意見(天環〔2020〕307號)
九、聽證權利告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