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長沙市軌道交通2號線西延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湘發改基礎〔2020〕1017號
長沙市發展改革委:
報來《關于審批長沙市軌道交通2號線西延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長發改報〔2020〕518號)及相關材料均悉。結合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分別對長沙市軌道交通2號線西延二期工程公共安全、運營服務方面的有關意見及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關于長沙市軌道交通2號線西延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咨詢評估報告》(咨交通〔2020〕1512號)相關意見,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建設現代化都市圈,進一步將長沙西站打造成為我省重要的綜合交通樞紐,推動“四網融合”,更好滿足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人民高品質出行需要,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長沙市城市軌道交通第三期建設規劃(2017-2022年)的批復》(發改基礎〔2017〕499號),同意建設長沙市軌道交通2號線西延二期工程。
項目編碼:2012-430100-04-01-244198。
二、本工程起于長沙西站,沿匯智路往南引入梅溪湖核心片區,再沿梅溪湖中軸線往東,止于梅溪湖西站(不含)。線路長13.99公里,其中地下線長13.78公里,地面線長0.21公里。設車站11座,均為地下站,其中換乘站3座。新建青山路停車場1座,共享6號線梅溪湖主變。
本工程車輛采用B型車,直流1500伏架空接觸網供電,最高運行速度為80公里/小時,初、近、遠期均采用6輛編組。
三、本工程估算總投資為123.42億元(含長沙西站同步實施工程11.09億元),其中,資本金占總投資的40%,由長沙市財政預算安排;資本金以外的資金由項目法人利用國內銀行貸款解決。
建設工期為52個月。
四、項目法人為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負責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及管理。
五、請項目法人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規定,本項目有關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全部實行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
六、下階段工作。
(一)請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規定要求開展各項工作。
(二)要加強地質勘探工作,完善工程建設方案,提高設計施工水平,強化安全監管措施,做好工程籌劃和風險控制,保證施工安全,防止次生災害發生,確保工程質量。
(三)鑒于本項目為既有線路的延伸線,需貫通運營,下階段應協調與既有線路的接口方案和招標方案,做好擴容、升級方案等工作。
(四)要控制工程造價,抓緊研究長期穩定的運營補虧政策與措施,落實運營期資金補償方案。同時重視可能存在的融資等風險,做好風險控制及資本金應急預案,落實好自籌資金后,再開工建設。
(五)要進一步落實車輛和機電設備自主化方案,確保符合自主化要求。
七、項目實施中如有重大變化,須及時上報我委。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