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鳳翔長青鐵路有限公司鐵路專用線工程位于寶雞市長青工業園,擬接軌于寶中線并新建鳳翔Ⅲ場作為專用線交接場,經專用線止于園區裝卸站,進行煤炭運輸。鳳翔Ⅲ場位于既有站鳳翔Ⅱ場東側;園區裝卸站并行于長青能化甲醇一期項目南邊界,規劃路東側,退水渠南側。建設內容包括:鐵路專用線正線6.805km(鋪軌21.579km)、鳳翔Ⅲ場(只作為接軌站)和園區裝卸站(不含裝卸作業),其中卸煤線位于長青能化一期廠區(已建)。裝卸站設到發兼交接線4股,有效長度均按1080m設計;設機車整備線1條,牽出線1條,有效長500m。鐵路等級為Ⅲ級,站內軌道采用中型軌道、有縫線路,有砟軌道結構型式;租用寶麟內燃機車, 正線設計最高行車速度60km/h。設置取土場2處,不設棄土場和施工便道。項目總投資73823.7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80.6 萬元,占總投資的0.9%。
經審查,該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規劃,在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本批復要求后,項目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減緩和控制。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選址選線和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可作為項目實施的依據。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管理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認真落實各項生態保護措施。優化工程設計和施工布置,盡量減少工程占地。臨時工程盡量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圍內,施工完成后及時對臨時占地進行生態恢復。
(二)嚴格落實噪聲和振動防治措施,預留足夠的污染防治資金。施工場地盡量遠離居民區,在靠近居民點施工時應采取措施進行降噪;強噪聲設備避免夜間作業;運輸車輛盡量遠離村莊;選用低噪聲車輛和軌道結構類型,從聲源上控制鐵路噪聲。對于預測超標的敏感點應設置隔聲降噪設施,并加強運營期噪聲敏感點的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完善降噪措施,確保敏感點噪聲值及振動值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配合規劃部門參照噪聲防護距離,合理規劃鐵路沿線的用地,不在線路兩側控制距離內新建、擴建、改建新的居民住宅、學校、醫院等。若發現新的噪聲、振動敏感點,應及時報告規劃部門。
(三)加強水環境保護。項目施工場地設置沉淀池,對施工廢水和設備沖洗水等經處理后全部回用;在跨越閆家務退水渠施工時應加強管理,優化施工方案,控制施工活動范圍,不得破壞現有退水渠;不得向灌溉渠、水庫傾倒棄土及建筑垃圾,確保不對寶雞市馮家山水庫水質造成影響。運營期站場生產廢水應進行預處理,總排口廢水應達到《黃河流域陜西段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61/224-2011)二級標準、未包含指標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排至長青工業園區污水處理站進一步處理。
(四)強化大氣污染防治。堆料場應進行遮擋,施工場地及道路應定時灑水;運輸車輛加蓋篷布,以控制揚塵污染。煤炭運輸過程中應采取灑水或噴灑抑塵劑、在列車邊緣增加遮擋設施,以減輕運輸揚塵。
(五)加強固體廢物的管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應收集后定期運往指定地點處理。施工和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要求進行收集、貯存并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危險廢物暫存場所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01)要求。
三、項目建設應開展施工期環境監理,定期向各級環保部門報告環境監理情況,環境監理報告納入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內容。
四、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必須按規定程序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運行;驗收后運行3年至5年內,應按規定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
五、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選址、建設、運營全過程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公開環境信息的主體,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規公開建設項目環評信息,暢通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的公眾環境權益。
六、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選址選線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書自批準之日起,如超過5年方決定該項目開工建設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報我廳重新審核。
七、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寶雞市環境保護局、寶雞市環境保護局鳳翔分局負責該項目的事中事后監督管理,省環境保護執法局對事中事后監督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八、你公司應在接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別送省環境保護執法局、寶雞市環境保護局、寶雞市環境保護局鳳翔分局備案,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陜西省環境保護廳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