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漢江新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申請核準新建漢江沙洋港疏港鐵路工程項目申請報告》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現就新建漢江沙洋港疏港鐵路工程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項目建設目的與意義
為發揮漢江黃金水道功能,加強港口鐵水聯運能力,完善浩吉鐵路集疏運體系,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新建漢江沙洋港疏港鐵路工程。
項目代碼:2017-420822-53-02-146647
項目法人為湖北漢江新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二、研究年度
初期:2030年,近期:2035年,遠期:2045年。
三、主要技術標準
鐵路等級為鐵路專用線;正線數目為單線;設計速度為80km/h;最小曲線半徑:一般地段600m,困難地段500m;牽引種類:沙洋站~曾集交接站為電力牽引,曾集交接站~沙洋港站為內燃牽引;限制坡度:沙洋站~曾集交接站為6.0‰,曾集交接站~沙洋港站為上行方向8.5‰、下行方向4‰;機車類型:沙洋站~曾集交接站為HXD系列,曾集交接站~沙洋港站為DF系列;牽引質量:5000t;到發線有效長:1050m,曾集交接站預留1700m條件;閉塞方式為自動站間閉塞;設計軸重為30t。
四、建設方案及主要工程內容
該項目由浩吉鐵路沙洋站引出后在曾集鎮南側設曾集交接站,繞行潘集湖國家濕地公園北側,于規劃煤化工工業園預留吳集站設站條件后,線路轉向西南,走行于蝦子河南側,上跨在建棗石高速公路,先后上跨漢宜公路(S311)、西荊河(沙洋至江漢航線運河)、荊潛公路(G234),繞避沙洋縣城南側工業園區和新港區規劃后,由南側引入擬建漢江沙洋港煤炭作業區,線路全長33.07km。新建大中橋梁15座8.65km,新建車站2個(曾集交接站和沙洋港站),改建車站1個(沙洋站),預留車站1個(吳集站)。
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線路、軌道、路基、橋涵、站場、房屋建筑、電力、給排水、機務車輛、通信、信號、信息等新建工程。
五、建設資金及籌措渠道
項目總投資218136.86萬元,由項目法人自籌。項目資本金為65441.06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30%。資本金以外的資金由項目法人申請銀行貨款解決。建設工期18個月。
六、項目建設及運營管理模式
項目由湖北漢江新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負責建設。
項目建成后沙洋站(含)~曾集交接站(不含)由中國鐵路武漢局集團有限公司代管,曾集交接站(含)~沙洋港站(含)采用自管方式。
七、核準該項目的相關文件
湖北省自然資源廳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420000202000032號)、浩吉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關于印發新建漢江沙洋港疏港鐵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技術審查意見的函》(浩吉運營函〔2020〕10號)等。
八、下階段工作要求
(一)請項目法人按照建設環境友好、資源節約型鐵路的要求,加大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廣應用,優化設計方案,加強施工、運營期間的組織管理,把節能減排等工作落實到位。
(二)項目的勘察、設計、建筑安裝工程、監理、重要設備材料采購等全部實行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
(三)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調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出具書面確認意見或者重新辦理核準手續。
(四)請項目法人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評等相關手續。
九、核準文件有效期限
本核準文件有效期限為2年,自發布之日起計算。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項目法人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附件:工程招標審批部門核準意見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6月25日
附件
工程招標審批部門核準意見
建設項目名稱:新建漢江沙洋港疏港鐵路工程
類別 |
招標范圍 |
招標組織形式 |
招標方式 |
不采用 招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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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標 |
部分 招標 |
自行 招標 |
委托 招標 |
公開 招標 |
邀請 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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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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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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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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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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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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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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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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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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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湖北省招標投標綜合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展招投標活動。項目單位在招投標活動中,如對核準的招標范圍、招標組織形式、招標方式等內容作出改變,應向我委報告并說明原因,重新辦理核準手續。 項目單位在報送招標內容中弄虛作假,或者在招標活動中違背項目審批部門核準事項,按照國辦發〔2019〕34號文的規定依法處罰。 2021年6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