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現將《呼包鄂烏“十四五”一體化發展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1年10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呼包鄂烏“十四五”一體化發展規劃
目錄
言 前
第一章發展背景
發展基礎 第一節
面臨形勢 第二節
重大意義 第三節
總體要求 第二章
指導思想 第一節
基本原則 第二節
發展定位 第三節
發展目標 第四節
構建一體化發展空間格局 第三章
優化城市功能定位 第一節
完善城市群和城鎮發展體系 第二節
促進人口向優勢區域集中 第三節
協同打造區域科技創新高地 第四章
優化創新空間布局 第一節
共建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第二節
提升協同創新能力 第三節
激發人才創新活力 第四節
協同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 第五章
引導優勢特色產業合理布局 第一節
推動重點產業聯動融合發展 第二節
提升產業層次和發展能級 第三節
提升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水平 第六章
第一節 構建一體化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第二節 合力建設現代物流體系
第三節 推進智慧城市建設一體化
第四節 共同建設能源基礎設施
第五節 統籌推進水利基礎設施建設
共筑黃河“幾”字彎生態安全屏障 第七章
推動生態共建共保 第一節
加強污染協同防治 第二節
共促綠色循環低碳發展 第三節
加快公共服務共建共享 第八章
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便利化 第一節
共享教育文化體育資源 第二節
深化衛生健康和養老服務合作 第三節
共建公平有序的社會環境 第四節
聯手打造內陸改革開放高地 第九章
合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第一節
協同推進更高水平開放 第二節
共建高水平開放平臺 第三節
推動區域合作互動 第四節
推進規劃實施 第十章
加強組織領導 第一節
健全推進機制 第二節
加強政策協同 第三節
凝聚更大合力 第四節
前言
2018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強調,“呼包鄂三市空間地理集中、產業基礎較好、區位優勢明顯,要優化資源要素配置和生產力空間布局,形成有競爭力的增長極”。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視、大力推進呼包鄂一體化發展,并將烏蘭察布市納入一體化發展范圍。經過多年的努力,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烏蘭察布市(以下簡稱四市)正在從打基礎、建機制、尋突破的協同發展階段向一體化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邁進。
呼包鄂烏區域位于自治區中部,是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板塊,是呼包鄂榆城市群的重要支撐,是自治區的重點開發區域和經濟發展核心區,在自治區高質量發展大局和全方位融入國內國際大市場中具有舉足輕重的戰略地位。推動呼包鄂烏一體化,增強區域創新能力和競爭能力,提高經濟集聚度、區域連接性和政策協同性,對引領全區高質量發展,推動形成優勢區域重點發展、生態功能區重點保護的新格局意義重大。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區黨委十屆十三次全會關于“加快推進呼包鄂烏一體化”決策部署,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
規劃范圍包括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烏蘭察布四市,總面積18.62萬平方公里,2020年常住人口1001.5萬人,地區生產總值近1萬億元,分別占全區的15.7%、41.6%和57.5%。本規劃是指導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是制定相關專項政策舉措的依據。規劃期2021年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發展背景
“十三五”以來,呼包鄂及烏蘭察布協同發展取得重要進展,經濟社會發展走在全區前列,具備了更高起點上推動一體化發展的良好條件。
第一節 發展基礎
經濟社會發展全區領先。呼包鄂烏區域是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火車頭”,常住人口規模、地區經濟總量占全區比重持續上升,城市群人口和經濟承載能力不斷增強,已成為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生態文明建設、改革創新和對外開放的主要引擎。2020年,四市共計實現地區生產總值9948.6億元,常住人口比重比2010年提高了2.77個百分點;“十三五”時期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長4.5%,高于全區平均增速0.2個百分點,呈現出抱團發展、一體引領全區高質量發展的良好態勢。
科技創新資源相對集中。呼包鄂烏區域擁有3家國家級高新區和多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創新資源相對豐富,是自治區創新能力最強的區域。呼和浩特市國家乳業技術創新中心、包頭國家稀土新材料創新中心(北方中心)、鄂爾多斯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取得積極進展。
協同開放區位優勢明顯。呼包鄂烏區域承東啟西、連南通北,是自治區打造我國向北開放重要橋頭堡的樞紐節點,擁有多個國家級開放功能型平臺。其中,中國(呼和浩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業務正式開通,呼和浩特、鄂爾多斯綜合保稅區,包頭、烏蘭察布七蘇木保稅物流中心(B型)封關運營,烏蘭察布—二連浩特陸港型(陸上邊境口岸型)國家物流樞紐加緊建設。
重大基礎設施基本聯通。京呼高鐵建成通車,集大原高鐵開工建設,包銀高鐵積極推進,“軌道上的呼包鄂烏”已見雛形。 所轄38個旗縣(市、區)全部通一級及以上公路,所有蘇木鄉鎮和具備條件的嘎查村全部通硬化路,依托京藏、包茂、呼準、榮烏形成高速公路環線。呼和浩特新機場開工建設。
生態環境初步實現共保聯治。以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重大戰略部署為契機,協同推進黃河大保護大治理,生態環境實現持續好轉。區域內14個國控地表水斷面優良比例達82.4%,無劣V類斷面,岱海等治理取得積極成效,察汗淖爾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全面開展。
基本公共服務初步實現共享。跨城市間就業信息互通、教育機構幫扶、醫療資源共享等有序推進,固定電話實現同城化資費,四市應急管理協作機制基本建立。在內蒙古政務服務網設立呼包鄂烏“互辦互認”專欄,在四市政務服務大廳設立政務服務事項異地互辦窗口,51項服務事項實現線上線下互辦互認。不動產登記初步實現“四城通辦”。《呼包鄂烏智慧城市建設一體化行動方案》印發實施,呼和浩特城市大腦建成運營。
一體化體制機制基本成型。自治區層面建立統籌協調重大推進機制,成立推動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領導小組,設立領導小組辦公室,按年度制定工作要點分步推進實施。四市共同建立發展章程和聯席會議制度。呼包鄂烏協同發展服務中心掛牌運行。
第二節 面臨形勢
重要機遇。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國已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為承載發展要素的主要空間形式,共建“一帶一路”、西部大開發、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京津冀協同發展等重大戰略深入實施,呼包鄂榆國家城市群加快建設,擴大內需戰略大力實施,為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提供有利條件。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按照主體功能區定位,統籌區域差異化協調發展,著力打造“一核雙星多節點”城鎮空間格局,重點推進呼包鄂烏城市群建設,為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創造重大機遇。
主要挑戰。區域內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依然突出,整體發展水平與東部發達地區存在較大差距。科技創新支撐能力偏弱,產業鏈分工協同程度不高,資源型產業轉型升級任務艱巨,存在一定程度的低水平同質化競爭。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欠賬依然較多,公共服務共建共享水平亟待提高。生態環境系統比較脆弱,跨區域共保共治機制尚不健全,生態修復和環境治理任務艱巨。城市群輻射帶動能力不強,城市間缺乏實質性互動合作。
第三節 重大意義
加快推進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是引領全區高質量發展、打造強勁活躍增長極的重大戰略舉措,是新形勢下自治區優化生產力空間布局、形成優勢互補差異化區域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安排,也是更好融入和服務新發展格局、促進內蒙古全方位融入國內國際大市場的重大戰略支撐;有利于依托城市群增強人口和經濟承載力,發揮其輻射帶動作用,增強欠發達區域發展動能,構建高質量發展的動力系統;有利于協同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增強黃河大保護大治理政策的關聯性和耦合性,形成更大合力,吸引生態功能區人口向優勢區域集中;有利于四市發揮各自比較優勢,促進各類要素順暢流動和高效利用,增強四市發展動能;有利于打造內陸開放戰略新高地,帶動引領自治區打造聯通內外、輻射周邊,資源聚集聚散、要素融匯融通的全域開放平臺。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和服務新發展格局,按照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樹立一體化發展理念,立足各自比較優勢和功能定位,以呼包鄂烏城市群建設為載體,以優化資源要素配置和生產力空間布局為主線,以推進智慧城市建設一體化為牽引,以構建長效體制機制為抓手,強化首府呼和浩特市龍頭帶動作用,引領帶動整個區域協同聯動發展,全面提升科技創新、產業協作、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公共服務、開放合作等重點領域一體化水平,實現分工合理、優勢互補、各具特色、區域一體,打造自治區強勁活躍的增長帶動極,建設引領全區高質量發展的主要動力源,培育我國中西部有重要影響力的城市群。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堅持改革開放、創新驅動。強化改革的先導和突破作用,堅決破除制約各類資源要素自由流動和高效配置的體制機制障礙,積極推動更高層次、更寬領域開放,吸引產業、人口和創新要素流入。強化體制機制創新,整合區域創新資源,打造區域創新共同體,構建協同創新體系。
——堅持合理分工、共建共享。統籌城市群整體利益和各城市比較優勢,打破行政區劃壁壘,強化城市間專業化分工協作,各揚所長,促進城市功能互補、產業錯位布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共建共享,在深化合作中實現錯位發展、合作共贏。
——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以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國家戰略為引領,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協力抓好黃河大保護大治理,共同強化用地、用水、用能等指標約束,加快實現綠色低碳發展。
——堅持統籌謀劃、一體推進。遵循城市群發展規律,堅持“呼包鄂烏一盤棋”思維,優化整合區域資源,加強科技創新、產業發展、基礎設施、生態環保、公共服務等政策協同對接,做到一體謀劃、整體部署、相互協作、共同實施,顯著提升區域整體競爭力,輻射帶動周邊地區發展。
第三節 發展定位
自治區高質量發展引領區。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擴大環境容量和生態空間,做優做強現代能源戰略資源基地和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基地,提升產業層次和發展能級,打造有競爭力的增長極,增強對全區經濟發展的影響力和帶動力,持續提高對全區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依托創建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增強協同創新發展能力,推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構建高效分工、錯位發展、有序競爭、相互融合的現代產業體系,率先把結構調過來、功能轉過來、質量提上來,打造我國中西部高質量發展重要板塊。
自治區智慧城市共建共享先導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推進呼包鄂烏智慧城市建設一體化,以數據集中和共享為途徑,打破數據孤島,打通系統壁壘,聯通信息平臺,推進技術融合、業務融合、數據融合,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協同管理和服務,建設高水平智慧城市群,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一體化發展的獲得感。
自治區一體化發展先行區。以一體化思路和舉措打破行政壁壘,提高政策協同,率先實現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科創產業深度融合、生態環境共保聯治、公共服務便捷共享,推動區域一體化發展從項目協同向區域一體化制度創新轉變,引領示范全區區域協調發展。
黃河“幾”字彎生態安全重要屏障。全面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部署,準確把握重在保護、要在治理的戰略要求,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強化生態環境共保聯治,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合理規劃人口、城市和產業發展,更好發揮生態安全屏障作用。
向北開放橋頭堡重要戰略腹地。發揮區位優勢,依托沿邊口岸,以烏蘭察布市為支點,大力發展泛口岸經濟,推動口岸功能向四市乃至更大范圍延伸,加強口岸腹地聯動發展,擴大全方位高水平開放,打造口岸腹地一體化開放型經濟典范。
第四節 發展目標
到2025年,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取得實質性進展,阻礙生產要素自由流動的行政壁壘和體制機制障礙基本消除,城市群綜合承載能力和輻射帶動作用明顯增強,建成引領全區高質量發展強勁動力源。城市群同城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優勢互補、分工合理、良性互動、協調發展的城鎮格局基本形成。呼包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區域創新能力明顯提高。優勢產業區域內分工更加合理、協作效率大幅提升,初步形成相對完整的區域產業鏈供應鏈體系。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基本實現,1小時快速鐵路客運圈有序實施。生態環境共保聯治水平大幅提高,區域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得到有效治理。協同開放水平明顯提高,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十四五”期間,四市地區生產總值力爭年均增長6%左右,城鎮常住人口預期增長5%左右。
到 2035 年,基本形成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新格局,整體競爭力和影響力顯著增強,基本建成空間結構清晰、城市功能互補、要素流動有序、產業分工協調、交通往來順暢、公共服務均衡、生態環境美好的黃河中上游最重要的現代化城市群。
第三章 構建一體化發展空間格局
立足四市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強化生態環境、水資源等約束和城鎮開發邊界管控,優化城市群內部空間結構,構建四中心帶動、三層級聯動、多節點互動的網絡型城市群結構,促進形成疏密有致、集約高效的空間格局。
第一節 優化城市功能定位
依托特色資源和產業基礎,發揮比較優勢,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優化四市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間結構,促進城市分工協作、錯位發展。
呼和浩特市重點提升服務功能。發揮科教文衛資源豐富、金融機構聚集、商貿物流發達、數字經濟領先、乳業產業集群等優勢,大力發展現代服務型經濟,引領智慧城市建設一體化,建設國家級乳業、大數據、光伏產業基地和動物疫苗研發基地。
包頭市重點發揮制造業輻射功能。發揮稀土資源富集、工業基礎雄厚、創新活躍強勁、產業工人眾多等優勢,大力發展精深加工,打造創新型企業孵化基地和具有全球影響的“稀土+”產業中心,建設全國重要的新型材料產業基地、現代能源產業基地和現代裝備制造業基地,建成宜居宜業的現代化工業城市。
鄂爾多斯市重點優化現代能源供給功能。發揮能源資源豐富、煤基產業發達、民營經濟活躍、城市建設優美等優勢,大力發展現代能源經濟,打造現代能源化工產業示范基地,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建成要素聚集、生態宜居的現代化城市和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
烏蘭察布市重點提升樞紐經濟集聚功能。發揮區位交通便利、農畜產品優質、生態環境良好、口岸腹地相連等優勢,大力發展開放型經濟,打造中歐班列貨物集結中心,建設綠色農畜產品品牌化發展區、石墨(稀)新材料生產基地、旅游康養休閑度假知名目的地、綠色數據中心、國家物流樞紐網絡重要節點。
第二節 完善城市群和城鎮發展體系
發揮首府龍頭帶動作用。支持呼和浩特市在推進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中走在前、作表率,發揮首府獨特優勢,大力建設創新型首府城市,圍繞區域性科技創新中心、生活消費中心、休閑度假中心、交通物流中心建設,強化科技創新、金融服務、文化教育、開放合作等功能,提升城市品質和能級,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輻射帶動作用,提升城市群中心城市地位和首府首位度。
提升城市中心城區功能品質。堅持把生態和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統籌兼顧經濟、社會、文化等多元需求,增強四市中心城區服務功能,合理控制開發強度和人口密度,優化開發格局,改善市政設施功能,杜絕大拆大建,加強數字城市建設,提高智能管理能力,推動城市發展由外延擴張式向內涵提升式轉變,防止城市“攤大餅”。堅持產城融合,完善郊區新城功能,實現多中心、組團式發展。
推動縣城強身健體。強化城市空間連接、功能傳導作用,加快縣城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推進公共服務、環境衛生、市政公用、產業配套等設施提級擴能,發展壯大準格爾旗、達拉特旗、土默特右旗、土默特左旗、托克托縣、和林格爾縣、豐鎮市等城鎮規模。引導呼和浩特市區—土默特左旗、托克托縣—清水河縣—準格爾旗、包頭市市區—土默特右旗—達拉特旗、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康巴什區—伊金霍洛旗、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察哈爾右翼前旗合作共建,在交通、信息等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有效聯動和一體化發展,形成呼包鄂烏中心城區之間點狀鑲嵌的衛星城。
穩步提升小城鎮承載力。切實放權賦能,支持位于城市群范圍內的重點鎮加強與周邊城市的規劃統籌、功能配套,分擔城市功能。按照區位條件、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因地制宜發展小城鎮,促進特色小鎮規范健康發展。引導一般小城鎮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增強服務農村牧區、帶動周邊功能。
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統籌城鄉布局,完善縣域鄉村建設規劃,合理安排產業集聚、村落分布、生態涵養、農田保護等空間布局,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協調有序的村莊新格局。提高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水平,因地制宜實施城市更新,有序推進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及城中村改造,統籌推進城鄉公共服務便利共享。嚴禁違背農牧民意愿和超越發展階段撤村并居。
第三節 促進人口向優勢區域集中
引導人口向城鎮集中集聚。優化城市人居環境,提升綜合功能,有序引導非邊境地區人口向大中城市和小城鎮集聚。穩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落實全面取消城鎮落戶限制的政策,完善土地、戶籍、轉移支付等配套政策,提高城市群承載能力,促進遷移人口穩定落戶。
加快農牧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嚴格控制位于農牧業核心區城鎮建設用地總量和開發邊界,控制農畜產品主產區土地開發強度。積極引導廣大農牧民有序向城鎮轉移,優化落戶辦理流程,實行限時辦理。加大農牧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支持、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落戶數量掛鉤力度。建立進城落戶農牧民農村牧區“三權”(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保護機制,支持引導進城落戶農牧民自愿有償轉讓“三權”。
推動重點生態功能區人口有序退出。服從生態環境保護需要,減少人類活動對自然空間的占用,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引導庫布其沙漠、毛烏素沙地、丘陵溝壑區、土石山區和陰山北麓農牧交錯帶等生態脆弱地區人口向城鎮轉移,逐步降低人口數量,減輕人口對生態環境的壓力。
加快戶籍同城化改革。統一戶籍準入標準,率先在呼包鄂烏城市群實行戶籍通遷制度,城鎮居民憑住所(含租賃)或就業條件自由遷移戶口,不受其他條件限制,促進城市間人口自由流動。
第四章 協同打造區域科技創新高地
堅持創新在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入實施“科技興蒙”行動,以創建呼包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為契機,推動創新要素合理流動和高效組合,聯合開展重大科技攻關,構建區域創新共同體,合力打造科技創新高地,為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提供科技支撐。
第一節 優化創新空間布局
發揮內蒙古乳業技術研究院和伊利、蒙牛等龍頭企業創新資源優勢,推動呼和浩特市建設乳業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乳業)。推動包頭建設國家稀土新材料技術創新中心。以“荒漠化防治和綠色發展”為主題,推動創建鄂爾多斯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立足產業轉型升級發展需求,推動烏蘭察布建設內蒙古石墨(烯)新材料創新中心,組建中國馬鈴薯研究院。支持四市在突出優勢特色產業領域培育國家重點實驗室,布局建設自治區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構建創新平臺體系。
第二節 共建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充分發揮創新資源集聚優勢,依托呼包鄂3家國家級高新區,合力創建呼包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整合優化科技資源配置,構建富有特色、具有優勢的區域創新體系,打造自治區自主創新的重要源頭和原始創新策源地、研發轉化和推廣應用基地。緊密對接西安、北京、上海、珠三角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創新資源,共建知識產權服務平臺和技術交易市場。推進呼包鄂高新區“提質進位”,建成區域創新的重要節點。積極整合區位相鄰、產業互補的工業園區,打造更多集中連片、協同互補、聯合發展的創新共同體,輻射帶動整個區域創新發展。
第三節 提升協同創新能力
緊扣產業鏈供應鏈布局創新鏈。堅持把促進優勢特色產業延鏈補鏈強鏈作為主攻方向,聚焦優質能源資源、生態環境保護、特色優勢產業、國防科技工業等重點領域,集中部署重大科技項目,集聚優質創新要素資源,攻克一批關鍵核心技術,開發一批重大創新產品。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堅持市場主導,健全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優勢特色產業創新高地。集中力量整合提升一批關鍵共性技術平臺,支持行業龍頭企業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業上下游企業跨區域共建聯合實驗室或新型研究機構,共同承擔科技項目,共享科技創新成果。
推進創新資源共享。完善公共科技資源共建共享機制,支持聯合建設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開展重大科技項目研發合作。鼓勵共用科技創新平臺和大型科研儀器設備,共享科技文獻、科技成果、專利技術、高等專家庫、高端人才庫等基礎性創新資源,共建創業孵化、科技金融、成果轉化平臺,共辦專家高峰論壇、人才交流大會和大型科技展覽,推動創新要素在城市之間、園區之間合理流動和高效組合。
協同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建立健全協同聯動機制,創建以呼包鄂為核心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充分發揮市場和政府作用,打通技術創新向現實生產力轉化通道,推動科技成果跨區域轉化。依托內蒙古科技大市場,常態化對接呼包鄂烏科技創新成果。設立技術轉移聯盟,推動建設技術交易線上市場和線下實體平臺。加強專業化市場化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經理人隊伍建設。
強化協同創新政策支撐。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構建普惠型創新支持體系,創新科技服務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推動協同創新的強大合力。加大對引進高水平研發機構和先進科技成果的支持力度。綜合運用財政、金融等政策手段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依法運用技術、能耗、環保等方面的標準,促進企業技術改造和新技術運用。強化城市群知識產權基礎能力建設,提高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水平。
第四節 激發人才創新活力
大力吸引創新人才。完善人才評價激勵機制和服務保障體系,優化各類人才的創新創業條件和生活環境,合力打造高端創新人才特區。加大柔性引才引智力度,積極采取顧問指導、兼職服務、“候鳥式”聘任等方式,大力引進一批現代能源、綠色化工、高新材料、健康乳業、荒漠治理、大數據云計算等領域急需的科技人才和創業團隊。完善人才吸引和人口安居政策,暢通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加大對人才的獎勵力度和創新創業失敗的寬容度和容錯度。
健全人才流動和共享機制。打破戶籍、地域、身份、學歷、人事關系等制約,鼓勵科技人才在城市群內自主流動、擇業創業,促進人才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建立一體化人才保障服務標準,實行人才評價標準互認制度。建立多層次、全領域、開放性西部科技人才信息共享平臺,加強科技人才聯合培養與交流合作,推進人才資源共享。
第五章 協同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
發揮四市各自比較優勢,創新區域間產業合理分布和上下游聯動機制,加強產業對接協作,優化、穩定、提升產業鏈供應鏈,推動具備條件的產業集群化發展,加快構建高效分工、錯位發展、有序競爭、相互融合、綠色低碳的現代產業體系。
第一節 引導優勢特色產業合理布局
堅持市場機制主導和產業政策引導相結合,對接四市產業規劃,完善區域產業政策,優化優勢特色產業布局和統籌發展。以呼和浩特市為龍頭發展現代服務型經濟,以包頭市稀土新材料為重點建設戰略資源基地,以鄂爾多斯市為重點建設現代能源產業基地,以烏蘭察布市為支點打造物流樞紐和口岸腹地,推動形成特色鮮明、分工合理、相對完整、安全可靠的區域產業鏈供應鏈體系。
呼和浩特市。重點發展乳業、光伏材料、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產業,突出發展金融、商務、物流、會展、信息、旅游等現代服務業,培育壯大動漫、影視、創意等文化產業,培育發展品牌肉糧等食品加工業,做強做優做大乳制品產業。
包頭市。重點發展稀土新材料等新型材料、現代裝備制造、綠色農畜產品精深加工等產業,大力發展風光氫等現代能源,著力加強稀土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延伸發展稀土、鋼鐵、鋁、硅材料等產業鏈條,培育發展核電燃料制造業,打造軍民融合特色產業集群。
鄂爾多斯市。重點推進煤炭分級分質利用,加快發展新能源產業,構建多能互補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推動現代煤化工產業向精細深加工、高端化發展,向煤基精細化學品、煤基新材料及終端應用方向延伸,培育發展臨空經濟,建設綠氫生產基地,打造世界級羊絨產業基地。
烏蘭察布市。重點發展風光儲能、儲氫等清潔能源產業,大力發展旅游、康養產業,培育壯大石墨新材料產業集群,擴大馬鈴薯、燕麥等優質綠色農畜產品供給,推動數據中心延伸發展,穩步發展高端建材、風電光伏設備制造等產業,建設2022年北京冬奧會輻射延伸產業基地。
第二節 推動重點產業聯動融合發展
協同發展現代能源經濟。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優化能源開發布局,合理控制煤炭開發強度,有序有效開發鄂爾多斯盆地綜合能源基地資源,加快淘汰落后煤電機組,構建以新能源為主的新型電力產業。以煤化電熱一體化為重點,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推動能源化工產業鏈向精深加工、高端化發展,穩妥推進綠色煤化工示范工程。堅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舉,大力提升風電、光伏發電規模和質量,建設包頭、鄂爾多斯、烏蘭察布千萬千瓦級新能源基地,打造黃河“幾”字彎清潔能源基地,積極創建國家現代能源經濟示范區。
統籌發展先進新材料產業。以呼和浩特市為重點建設光伏材料產業基地,以包頭市為重點建設稀土新材料產業基地,以鄂爾多斯市為重點建設煤基等新材料產業基地,以烏蘭察布市為重點建設石墨新材料產業基地,按照集群化發展方向,強化區域優勢產業協作,增強要素保障能力,優化改造提升產業鏈供應鏈水平,打造先進新材料產業集群。
合力打造數字經濟高地。建設呼和浩特、烏蘭察布、鄂爾多斯等大數據清洗加工基地,圍繞大數據核心業態,發展海量數據存儲設備、高性能計算機、網絡設備、數據采集產品以及大數據一體機等大數據硬件產品制造,打造呼包鄂烏數字經濟產業集群區,引領自治區建設國家級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制定呼包鄂烏工業互聯網協同發展行動方案,有序推進自治區工業互聯網二級標識解析節點建設,統籌布局工業互聯網平臺,推廣企業上云和工業APP應用。提高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對傳統產業滲透率,推動優勢制造業綠色化轉型、智能化升級和數字化賦能。
聯合打造高端特色旅游目的地。樹立全域旅游觀念,以發展文化遺產、草原風情、健康體育和休閑度假為重點,以交通和旅游線路合作為突破,以建設鄂爾多斯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呼和浩特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為契機,深化旅游合作,整合旅游資源,加強生態區、文化區和產業區的旅游服務功能融合,跨城市培育旅游“黃金線”,串聯打造黃河“幾”字彎生態文化旅游帶。加強呼包鄂烏文化旅游的交流與合作,推動四市文旅活動的共謀共建共享,推進旅游要素流動無障礙化、旅游市場一體化,打造呼包鄂烏智慧旅游區域品牌。整合區域內紅色旅游資源,開發互聯互通的紅色旅游線路,創建大青山全國紅色旅游融合發展示范區。依托高鐵網絡和站點,推出“高鐵+景區門票”“高鐵+酒店”等快捷旅游線路和產品。整合建立呼包鄂烏旅游信息平臺,實現旅游政務信息、旅游資源和咨詢共享互換,推進四市旅游“一機暢游”。組織開展呼包鄂烏文化和旅游聯合執法檢查,協同打擊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協同建設特色農畜產品產業帶。堅持以水定產、量水而行,推動農牧業生產向土默川平原等優勢產區集中,大力發展節水農業、旱作農業。立足特色農畜產品資源,依托伊利、蒙牛、小尾羊、蒙羊、鄂爾多斯等龍頭企業和知名品牌,加強專業化、規模化開發,發展乳、肉、絨、薯、林果、蔬菜、雜糧等特色農畜產品優勢產業集群,打造雜糧雜豆、馬鈴薯、肉羊等特色農畜產品產業帶。建設伊利現代智慧健康谷、蒙牛中國乳業產業園,提升呼和浩特市乳業核心地位,聯合包頭市、烏蘭察布市等乳品企業,共同打造千億級乳業產業集群。開展農產品檢測互認,開展農畜產品監測互認,鼓勵開展綠色、有機農產品認證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打造一批綠色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
第三節 提升產業層次和發展能級
大力承接先進產業轉移。發揮要素成本、區位條件等優勢,以更大力度、更高標準承接非首都功能轉移及國內發達地區產業轉移,補齊建強產業鏈。設立專項工作組,加大資金籌措力度,支持蒙西(包頭—鄂爾多斯)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區提檔升級,提升承接產業能力,輻射帶動周邊園區發展。推進與沿海發達地區共建產業合作園區,探索建立區域產業轉移、園區合作共建的成本分擔和利益共享機制,支持蒙蘇經濟開發區建設。構建聯合招商、異地開發、利稅共享等產業合作發展機制,增強產業集聚功能。用好發達地區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研究設立產業飛地、科創飛地,吸引企業總部和分部、研發機構、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入駐,提升產業層次和發展能級。
整合優化重大產業平臺。跨區域整合一批區位相近或相鄰、產業同質的開發區,撤銷一批入駐企業少、在建項目少、招商引資成果少的開發區,促進產業集聚發展。繼續推動和林格爾新區建設國家級新區。深化準格爾—托克托—清水河工業園區產業合作試點,探索“園區共建、項目共管、收益共享”的合作模式,推動產業深度對接、集群發展。鼓勵區域內企業間產品互為原料,提高園區、企業、項目配套協作水平。共建重點產業和重點項目對接會、上下游企業推介交流會等產業供需對接平臺。
探索建立一體化發展合作示范區。借鑒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經驗做法,落實呼包鄂烏重點事項合作協議,研究建立跨區域一體化發展合作示范區,在不打破行政隸屬、打破行政邊界的條件下,創新重點領域一體化制度,構建區域一體的創新鏈和產業鏈,推動實現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贏。
第六章 提升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水平
以提升內聯外通水平為導向,加快完善傳統和新型基礎設施,構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高效、優質服務的現代基礎設施體系,促進人流、物流、信息流自由便捷流動,增強一體化發展的支撐保障。
第一節 構建一體化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共建軌道上的呼包鄂烏。以國家高速鐵路主通道為骨架,統籌干線鐵路、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城市軌道交通四網融合發展,構建高品質快速軌道交通網。以建設1小時快速客運圈為目標,加快建設呼和浩特至包頭、包頭至鄂爾多斯高速鐵路,加快推進集二雙線電氣化擴能改造,規劃建設呼和浩特至鄂爾多斯城際鐵路,優先利用現有鐵路資源開行城際、市域(郊)列車,增強城際列車服務功能。圍繞打通城市群向西、向南大通道,加快實施包頭至銀川、鄂爾多斯至榆林至延安、集寧至大同至原平高速鐵路和新街至上海廟鐵路擴能改造等項目,更好融入全國高鐵網,實現與寧夏沿黃、京津冀、關中平原、山西中部等城市群快速聯通。
暢通城市群公路網。強化城市間快速聯通,推進區域內國省干線升級改造,全面摸排區域內各類“斷頭路”“瓶頸路”,暢通“瓶頸路”、打通“斷頭路”,提升城市群路網聯通程度;全面取締在跨行政區道路上非法設置的限高、限寬等路障設施,構建區域銜接順暢的干線公路網,率先建成立體互聯、優質高效、便捷舒適、智慧安全、生態綠色的公路交通運輸體系。加快推進四市公交一卡互通、票制資費標準一致,健全運營補償和結算機制,推動信息共享和監管協同。
合力建設機場群。高質量建設呼和浩特新機場,打造區域性門戶航空樞紐。推進包頭、鄂爾多斯、烏蘭察布機場改擴建,優化航線網絡,提高航班密度,擴增國內外航線。支持具備條件的通用機場升級運輸機場,布局建設清水河縣、固陽縣、涼城縣、烏審旗等通用機場,打造與干線、支線航空相銜接的區域通用機場群。推動通用航空短途運輸服務便捷化,實現通用機場與運輸機場“全網通”中轉、旅客“一票到底、行李直掛”。以呼和浩特市為出入門戶和集散中心,系統構建低空旅游網絡體系,大力發展臨空經濟。支持鄂爾多斯市創建國家通航產業綜合示范區。
統籌布局綜合交通樞紐。加強以機場、高鐵站、公路客貨站場為中心的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優化樞紐內部交通組織,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實現客運“零距離”換乘和貨運“無縫化”銜接。提升呼和浩特、包頭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功能,支持建設鄂爾多斯、烏蘭察布地區性綜合交通樞紐。
第二節 合力建設現代物流體系
打造國家物流樞紐網絡。以建設呼和浩特陸港型、商貿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包頭、鄂爾多斯生產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烏蘭察布—二連浩特陸港型國家物流樞紐為重點,配套布局建設自治區級各類物流樞紐,聯手打造規模集聚、功能齊全、內外暢通、輻射廣泛的自治區樞紐經濟集聚區。優先建設烏蘭察布—二連浩特陸港型(陸上邊境口岸型)國家物流樞紐,構建快速、高效、低成本的口岸腹地一體化物流網絡。支持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爭創國家物流樞紐,加強核心區與二連浩特、滿都拉口岸設施聯通、業務聯動。鼓勵不同類型的物流樞紐協同或合并建設,支持城市間合作共建物流樞紐網絡。
推動物流網絡內外聯通。統籌物流樞紐設施、骨干線路、區域分撥中心和末端配送節點建設,健全旗縣(市、區)、蘇木鄉鎮、嘎查村三級物流配送體系,大力發展冷鏈物流,推動形成內外聯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網絡。深化呼和浩特新機場空港物流園區、包頭九原(國際)物流園、鄂爾多斯綜合保稅區和空港物流園區、烏蘭察布—二連浩特國家物流樞紐經濟園區等重點物流園區建設,強化物流園區配套服務工業園區功能,推進部分物流園區就近整合到工業園區。暢通貨運場站周邊道路,補齊集疏運“最后一公里”短板,完善既有物流設施樞紐功能,提高貨物換裝的便捷性、兼容性和安全性。加強干線銜接和組織協同,大力發展多式聯運“一單制”。
一體推進物流標準化信息化。加快倉儲設施、搬運設備、單元化物流器具標準化、信息化、數字化改造和資源協同共享,以物流標準化信息化促進一體化。加強專業化、標準化多式聯運場站建設,鼓勵專用線共享共用。支持運輸配載、跟蹤追溯、庫存監控等物流信息平臺建設,推動區域物流信息共享,實現互聯互通。建立呼包鄂烏物流產業聯盟,鼓勵企業通過設施共用、業務協同、標準銜接、信息互聯等常態化合作機制,建立合作共贏關系。
第三節 推進智慧城市建設一體化
完善信息基礎設施一體化布局。加快5G網絡建設,推進千兆光纖接入網絡廣泛覆蓋,深入推進IPv6規模部署。以和林格爾新區、烏蘭察布、鄂爾多斯為中心,建設國家北方大數據中心基地。加強數據中心節點建設和網絡化布局,強化算力統籌智能調度。積極發展物聯網,推動四市建設全面覆蓋、泛在互聯的城市智能感知網絡。
加快數據資源共享開放。按照“物理分散、邏輯集中”原則,建立數據采集、更新機制,推動四市簽訂數據資源共享管理協議,統籌歸集調度數據資源,依托自治區一體化大數據中心構建呼包鄂烏四市數據中樞,實現四市數據資源共享。統一四市政務數據基礎目錄、共享目錄、開放目錄標準,建立一體化信息資源開放體系,促進數據資源向社會有序開放。
推進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根據智慧城市建設相關政策及規范,統一技術標準、建設標準,支持四市建設符合各自實際的智慧城市管理系統。發揮呼和浩特市“城市大腦”引領示范作用,預留標準接入端口,推動四市城市智慧管理平臺互聯互通。依托自治區已有信息化平臺,采取改造接口、橋接資源等方式,縱向貫通市、縣業務平臺,打通系統壁壘,促進上下聯動。
加強重點領域智慧化協同應用。落實《呼包鄂烏智慧城市建設一體化行動方案》,以數字化引領公共服務、生態環境、城市治理一體化,優先推動四市在交通、電力、通信、醫療、社會治理等基礎較好的行業領域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統籌推進智慧交通建設。
第四節 共同建設能源基礎設施
統籌電力基礎設施建設。有序推動呼包鄂烏區域存量特高壓輸電通道配套新能源建設,著力提升外送新能源電量占比。加強電網基礎設施建設,提高電網斷面輸送能力和安全穩定運行水平,滿足新能源大規模開發和消納需求。加快推進呼包鄂堅強局部電網建設,提升電力應急供應保障能力。大力開展電力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提升電力系統數字化、智能化水平。積極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充分發揮源網荷儲協調互濟能力,提高新能源就近消納水平。
規劃建設蒙西至河北、至天津、至安徽、至河南、至南網特高壓綠色電力外送通道。實施蒙西電網與華北主網異步聯網工程,提升蒙西與華北電網斷面動態穩定能力,保障區域內用電需求。加快電網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電網建設,提高電力系統互補互濟和智能調節能力。加強源網荷儲銜接,提升清潔能源消納和存儲能力。在風電、光電等新能源開發集中的地區建設一批 500千伏及以上的匯集站及送出通道。加強城際高速公路充電樁網絡建設,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充換電設施服務覆蓋率達到100%。
有序推進管道建設。加大蘇里格、大牛地、東勝等氣田常規天然氣勘探開發力度。統籌布局跨區域管道建設,著重加強旗縣區、工業園區支線管道建設,根據上游供氣量科學有序推進氣化進程,加快構建一體化天然氣管網。
第五節 統籌推進水利基礎設施建設
以黃河為紐帶,以大黑河、昆都侖河、渾河、什拉烏素河等河流為骨干河道,統籌加強防洪減災體系建設。完善十大孔兌等支流防沙治沙攔沙沖沙防治體系,加快推進昆都侖、巴圖灣、爾力湖溝等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有序實施烏蘭布和、小白河、杭錦淖爾、蒲圪卜、昭君墳等蓄滯洪區建設工程。建立黃河應對凌汛長效機制,強化上中游防凌聯合調度,合理調控凌汛期河道水量,確保防凌安全。科學推進岱海、哈素海等生態區域補水,維持湖面面積在合理區間。建設引黃入呼(三期)供水擴建工程,增強呼和浩特市水資源保障能力。統籌推進黃河灘區移民遷建。依托黃河流域水利工程聯合調度平臺,實現區域內水資源監控能力項目聯網,促進水利基礎信息共享,推進水資源調度配置、水量水質監管、水土保持監管、防洪減災監測調度、水文測報自動化和決策管理一體化。
第七章 共筑黃河“幾”字彎生態安全屏障
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把保護黃河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共同抓好大保護,協同推進大治理,統籌謀劃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保護和治理,協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全面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形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格局。
第一節 推動生態共建共保
共建綠色生態網絡。構建以陰山山脈為構架、以黃河及其支流為脈絡的沿黃生態廊道,加強林草保護修復和荒漠化治理,共筑綠色生態屏障。大力開展天然林資源保護和公益林建設,加快建設敕勒川、沙爾沁、寶日花、包日汗圖等國家草原自然公園,重點實施大黑河等重要支流河源區生態林地修復工程。以庫布其沙漠、毛烏素沙地為重點,科學推進防沙固沙治沙,因地制宜推進草原沙地、農牧交錯地帶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統籌推進退耕還林、退牧還草、三北防護林、鹽堿地治理等重大工程,聯合打造沙漠防護林體系。加大岱海等重點湖泊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力度,全面加強察汗淖爾等濕地生態保護治理,加快建設黃河“幾”字彎國家公園。
共抓生態制度管控。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率先在全區落實“三線一單”制度,最大程度降低生產生活對生態環境的過度影響。嚴格管控自然保護地范圍內非生態活動,穩妥推進核心區內居民、耕地、礦權有序退出,推動自然保護地居民搬遷,引導保護地內的居民轉產就業。健全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加強流域水資源統一管理和聯合調度。嚴格執行生態損害賠償制度,建立健全黃河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堅持“以草定畜”,防止過度放牧、濫墾草原,保證草畜平衡,嚴厲打擊非法開墾等占用草原現象。依法聯合查處交界區域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
第二節 加強污染協同防治
強化大氣污染聯防聯治。實施更嚴格的產業準入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擴大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執行范圍,加快電力、鋼鐵、電解鋁等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和特別排放限值改造,推動重污染企業或工段有序搬離四市主城區。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的區域聯合預警機制,探索實行“市行政區+重點控制區”條塊管理模式,統一重污染天氣應急啟動標準,建立重污染天氣聯防聯控和應急會商機制,推進應急響應一體聯動。以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為重點,深入開展大氣污染專項整治,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做好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空氣質量聯防聯保工作。
推進跨界水體環境治理。實施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加大對黃河內蒙古段干流、大黑河、渾河、昆都侖河、東河等主要支流及哈素海等重點湖庫保護和治理力度,著力消除支流劣Ⅴ類斷面。開展聯合巡河(湖),加強工業污染、畜禽養殖、入河排污口、環境風險隱患點等協同管理。聯動實施黃河“清四亂”行動,建立統一的黃河干支流入河排污口監測體系,實現入河污染源與排污口排放聯動管理。加快城市污水收集管網、再生水管網建設和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擴能提標改造,推進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資源化利用,推動毗鄰地區污水處理設施共建共享。加快消除城市黑臭水體,鞏固擴大呼和浩特、包頭等重點地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完善飲用水水源地風險聯合防控體系,嚴控飲用水水源周邊岸線資源開發。
加強土壤污染及固廢危廢協同治理。實施分區分類管控,優先保護耕地土壤環境,重點治理基本農田、蔬菜基地的土壤重金屬污染、有機污染,減少化肥、農藥、地膜等使用量。統籌規劃建設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回收基地和危險廢物資源處置中心,推動固體廢物區域轉移合作。以尾礦、煤矸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為重點,積極開展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示范。有序推進采煤沉陷區、歷史遺留礦山綜合治理,全面深化綠色礦山建設。依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跨界轉移、傾倒等違法行為。加強四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推動旗縣級及以上城市和縣城醫療廢物全收集、全處理,并逐步覆蓋到建制鎮。深入開展呼和浩特 “無廢城市”建設,鞏固包頭市“無廢城市”建設成果。
第三節 共促綠色循環低碳發展
共建綠色產業體系。大力發展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綠色服務等產業,積極培育國家綠色產業示范基地。共同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推動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推進鋼鐵、石化、建材等行業綠色化改造。推廣包頭市“城市礦產”示范基地、鄂爾多斯棋盤井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試點經驗,鼓勵園區循環化改造,擴大園區循環化改造范圍,提高園區資源產出率。統一實施政府綠色采購,推行綠色產品優先。強化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約束,大力發展高效節水農業,實施重點企業節水和再生水回用改造,嚴格限制高耗水產業發展,支持工業園區內企業間串聯、分質、循環用水設施建設。
共推節能減排降碳。全面推行用能預算管理,優化能耗要素配置,加強能耗“雙控”約束,強化重點用能企業節能管理,加快煤炭、電力、冶金、化工、建材等重點行業節能化改造,推動四市節能服務市場、技術、產品、人才的跨市交流互通、資源共享。加大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力度,推進實施清潔化改造,促進污染物減排。推廣應用新能源,擴大節能低碳產品與技術應用,推進低碳園區、近零碳園區試點建設。
共倡綠色生活方式。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強化公民環境意識,推動形成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共同營造良好社會風尚。推廣綠色出行,擴大新能源汽車普及應用,統籌布局電動汽車交換電配套設施。倡導綠色消費,推廣環境標志產品、有機產品,協同開展限塑行動。加快推進垃圾分類,共建區域一體化垃圾分類回收網絡體系。積極爭創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
第八章 加快公共服務共建共享
以公共服務均衡普惠、整體提升為導向,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堅持在一體化發展中補齊民生短板,打破行政壁壘,加強政策協同,著力縮小城市差距,持續提高公共服務共建共享水平,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節 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便利化
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實施四市統一、有機銜接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管理,以標準化促進均等化、普惠化、便利化。動態優化調整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合理增加保障項目,穩妥提高保障標準。強化跨區域統籌合作,推動市、旗縣(區)間標準水平銜接平衡,按照常住人口規模和服務半徑統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和共建共享,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率先在全區建立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體系。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接續推進脫貧地區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提升基本公共服務便利化水平。創新公共服務一體化管理機制,依托智慧城市建設一體化,推進政務服務、公共交通、教育醫療、就業社保等公共服務便捷共享。運用信息化手段推動四市社會保險關系無障礙轉移接續,推動養老金領取資格核查互認。依托自治區異地就醫結算管理體系,推進四市門診特殊慢性病費用直接結算,擴大異地就醫定點醫藥機構覆蓋范圍。加快醫保電子憑證應用,全面實現掃碼看病、掃碼買藥。開展四市異地工傷網上申報,實行“收受分離”。推動工傷認定政策統一、結果互認,加快實現失業保險接續網上直接辦理。繼續推進不動產登記“四城通辦”。 推動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常住低收入人口全覆蓋,建立四市住房公積金異地信息交換和協查機制,加快實現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和異地貸款信息共享、政策協同。
第二節 共享教育文化體育資源
推動教育合作發展。協同擴大優質教育供給,聯合引進優質教育資源,鼓勵有條件的中小學集團化辦學、開展對口幫扶。鞏固義務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統籌教師編制配置和跨區調整。加快城鎮學校擴容增位,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和在流入地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深化教育交流合作,鼓勵學校間共享管理服務,推進教學圖書資源和科研成果共享合作、骨干校長互派、優秀教師掛職鍛煉、學生互訪交流。推動四市數字教育資源共建共享,促進四市更多依托網絡開展協作教學和科研活動。支持區域內高等院校和職業學校共建共用科研實驗室、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和實訓基地,建立高等院校專家資源交流合作機制。促進四市職業教育一體化發展,組建呼包鄂烏職業教育聯盟,共同推動產教融合和“1+X”證書制度試點,鼓勵把學校建在產業基地、開發區上,把專業建在產業鏈、需求鏈上,推動教學標準與職業標準對接。
深化文化交流合作。推進草原書屋和“鴻雁悅讀”計劃一體化改革,鼓勵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等建立合作聯盟,實現公共文化資源共享。聯合舉辦黃河文化交流活動,共同講好新時代黃河故事。加強重點文物、古建筑、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合作交流,重點推進長城、黃河國家文化公園和大窯、和林格爾土城子等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實施阿爾寨石窟保護管理和展示利用工程。推進烏蘭牧騎標準化建設,積極開展跨區域文化交流演出。
共同發展體育事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推進社會體育場地設施建設和學校場館開放共享,提高健身步道等便民健身場所覆蓋面,因地制宜建設一批體育公園,推動跨區域體育資源共享、信息互通、項目合作和人才交流培養。深化足球改革,探索建立“呼包鄂烏”區域足球聯盟,聯合舉辦青少年足球夏令營、青少年足球賽等活動。
第三節 深化衛生健康和養老服務合作
共筑公共衛生防線。健全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體系,構建分級分層分流的傳染病救治網絡,聯手打造自治區中部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提高公共衛生應急能力,完善新冠肺炎、鼠疫等重大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聯防聯控、協防協控機制,推動四市在傳染病直報和預警、防疫應急物資保障、基層衛生防疫等方面加強對接協作,共建共享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推進疫情防控相關數據和服務互通互認。
共享優質醫療資源。加快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支持在呼和浩特市建設國家級區域醫療中心,包頭市、鄂爾多斯市建設省級區域醫療中心,鼓勵有條件的三級醫院采取合作辦院、設立分院、組建醫聯體等形式,擴大優質醫療資源覆蓋范圍。推進公立醫院就診“一碼通”。共建以居民健康檔案為重點的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和以數字化醫院為依托的醫療協作系統,加快實現雙向轉診、轉檢、會診、聯網掛號等遠程醫療服務。推動病歷跨地區、跨機構互通共享,加快醫學檢驗檢查結果跨地區、跨機構互認。實施醫師區域注冊,推動醫師多機構執業。
共建養老服務體系。增加養老服務多元化供給,鼓勵四市聯建共建養老機構,支持養老機構品牌化、連鎖化發展,引導龍頭養老服務機構在四市統籌布局連鎖機構。加快四市養老服務信息平臺互聯互通,全面實現養老服務政策、服務信息、養老服務資源等跨市信息共享。推進養老服務同城化,深化養老服務補貼異地結算,促進異地養老。推動老年人照護需求評估、老年人入住評估等互通互認。深化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
第四節 共建公平有序的社會環境
建設社會治理共同體。推動四市社會治理平臺一體化運行,拓展大數據應用,加強跨地區跨部門的業務協同、信息共享、應急演練,打造社情研判、矛盾糾紛化解、應急調度、重大輿情和突發事件跨區域、跨層級工作協同和協動處置體系。落實四市應急管理協作框架協議,加強應急救援聯合指揮平臺系統建設,推動四市應急資源、物資、隊伍、特種設備共建共享、協同聯動,提高防災減災救災一體化、同城化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聯動長效機制,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在跨界毗鄰地區,按可達性統籌120、110等服務范圍。
合力營造良好就業創新環境。推動區域內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全部聯網,促進人力資源、就業崗位信息共享和服務政策有機銜接。整合發布職位信息,聯合開展就業洽談會和專場招聘會。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建立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協作,強化勞動人事爭議協同處理,建立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共享和聯動懲戒機制。持續實施“草原英才”等工程,建設呼和浩特京蒙“人才社區”。
推動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四市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公開和應用,加快實現“一張網”管理、“一站式”查詢。聚焦生態環保、食品藥品安全、產品質量、全域旅游、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建立跨區域信用聯合獎懲機制,實行失信行為標準互認、信用信息共享互動、懲戒措施路徑互通。推廣信用承諾制度,支持共同開發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信用產品。加強政務誠信建設。
第九章 聯手打造內陸改革開放高地
對標國內外一流標準改善營商環境,通過改革創新打破地區分割和行政壁壘,打造規則統一開放、標準互認、要素自由流動的市場環境,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全方位融入國內國際大市場,在全區改革開放中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第一節 合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實施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破除清單之外隱性準入壁壘,完善四市統一的市場準入標準和流程,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探索構建跨區域的統一市場準入服務系統,統一身份實名認證互認、統一名稱自主申報行業字詞庫、統一企業經營范圍庫,實現跨區域注冊登記無差別標準。全面推行“證照分離”、“照后減證”改革,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開展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規范涉企檢查。建立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簡化普通注銷程序。取消商事主體異地遷址變更登記隱形阻礙,推動各類審批流程標準化。
加快推進市場一體化。實施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行動,共建統一的市場規則、互聯互通的市場基礎設施,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打破行政區劃對要素流動的不合理限制,推動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等要素市場化一體化。推動四市實現遠程評標。以公平競爭審查為著力點,加強和優化競爭執法,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健全四市統一開放的執法規則、執法程序和監管協調機制,實現市場監管信息共享共認、市場監管措施協調聯動、消費者權益保護跨區協作和行政執法相互協作。
推動政務服務聯通互認。依托全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優化政務服務業務模式,擴大四市政務服務事項互辦互認、協同聯辦范圍。拓展“異地代收代辦”模式,通過“收受分離”模式,打破事項辦理的屬地化管理限制。優化“多地聯辦”,整合申請人多地辦理流程,改由一地受理申請、異地政府部門內部協同,申請材料和檔案材料通過全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共享,實現申請人異地即可完成四地事項辦理。將移動端可辦理的服務事項和應用向“蒙速辦”APP集約整合,推動更多便民服務互聯互通互用。推進現有各類產權交易市場聯網交易,推動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互聯共享。依托自治區稅務局稅收大數據平臺,推進跨市涉稅信息共享。
第二節 協同推進更高水平開放
融入共建“一帶一路”。優化暢通向北開放通道,推動烏蘭察布—二連浩特—烏蘭巴托鐵路等跨境項目建設,提升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水平。主動融入西部陸海新通道,加強呼和浩特沿線物流樞紐建設。加快區域內國際航空港物流園區建設,培育至俄蒙主要城市航線,實現常態化運營。加強與俄羅斯、蒙古國等國家的經貿往來,推動建立區域內政府、民間等多種合作交流機制,深化貿易、金融、文旅、物流、基礎設施等領域合作,推進能源、裝備、服務、商品進出口,做大做強一批骨干外經貿企業,扶持發展一大批中小外經貿企業,打造中蒙俄經濟走廊核心節點。
建設泛口岸經濟體系。加強四市口岸規劃銜接,優化口岸發展布局和功能定位,推進呼和浩特、鄂爾多斯航空口岸建設,加快滿都拉口岸信息化改造,推動烏蘭察布機場口岸開放,逐步實現四市口岸功能互補、互動發展。推動二連浩特口岸功能后移,以烏蘭察布為樞紐,大力發展泛口岸經濟,構建“岸產城”一體化經濟體系,推動整個城市群與二連浩特口岸聯動發展。積極拓展物流和供應鏈功能,推動機械制造、電子信息、食品、紡織、木材等進出口加工產業基地化、鏈條化發展。提升進口資源落地加工能力,以煤炭為重點打造國家重要的能源進出口通道、戰略資源精深加工和儲備基地。
提高通關一體化水平。完善通關全流程一體化管理機制和運行模式,實行貨物“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推行電子監督,支持符合條件的地區建設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加快建設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全面推進海關、稅務、監管等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鼓勵與沿海沿邊口岸開展通關協作、物流合作,實現聯動發展。
第三節 共建高水平開放平臺
提升對外開放平臺功能。統籌推進各類開放平臺建設,推動呼和浩特國家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支持鄂爾多斯、烏蘭察布申建國家跨境電子商務綜試區。加快呼和浩特等國際航空快件中心建設,提高貨物集散能力。支持呼和浩特、鄂爾多斯綜合保稅區建設,推動高端加工制造業集聚。支持包頭、烏蘭察布七蘇木保稅物流中心(B型)在高質量運行的基礎上申建綜合保稅區。
提高中歐班列開行質量。支持烏蘭察布建設中歐班列集結中心,發揮其中歐班列樞紐節點城市功能,聯動呼包鄂三市增加本地貨源,發展依托班列的外向型經濟,延伸和豐富中歐班列運行線路,推動集結點、代理、運輸、倉儲、信息等資源共建共享,促進各類資源和商品快速集聚集散,推動始發中歐班列增量擴容。
協同辦好國際性會展。依托區域內會展中心資源,積極舉辦各類重要國際會議和賽事,共同打造對外開放品牌。高標準舉辦中國—蒙古國博覽會、庫布其國際沙漠論壇、內蒙古國際能源大會、國際馬文化博覽會等國際大型會展,提高區域知名度和影響力。
第四節 推動區域合作互動
推動與自治區東、西部協調聯動。加強與自治區東部地區聯動,深化新能源、物流、農畜產品加工等領域合作,輻射帶動自治區東部地區綠色轉型、開放發展。加強與自治區西部地區協作,協同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荒漠化治理,輻射帶動自治區西部地區補齊生態環境短板,推動高質量發展。
共同支撐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積極參加沿黃省區的合作交流,建立健全黃河流域常態化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共同加強生態環境共保和水污染共治。增強與寧夏沿黃城市群、關中城市群、太原城市群等之間的發展協調性,避免同質化。
加強與京津冀等周邊地區協作發展。主動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深化科技創新、金融、新興產業、能源等領域合作。完善京蒙協作機制,精準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產業轉移。加強與天津、河北港口資源使用和內陸港合作,共同打造陸港群。深度參與呼包鄂榆國家城市群建設,積極打造蒙晉冀(烏大張)長城金三角合作區。
深化與其他發達地區交流合作。對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渝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大戰略,加強交流合作,著力推進科技聯合攻關、產業協作互補、重點園區共建、重大項目合作,大力引進產業鏈缺失、升級項目,特別是引進整體轉移、協同轉移項目,吸引更多高端產業鏈落戶。
第十章 推進規劃實施
加強黨對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的全面領導,進一步完善實施保障機制,確保規劃主要目標和任務順利實現。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推動呼包鄂烏一體化是新發展階段自治區黨委和政府確定的重大發展戰略。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決策部署,認真履職盡責,強化工作措施,激發各類主體的活力和創造力,組織動員全社會力量落實規劃,形成推動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的強大合力。在自治區推動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領導小組統籌領導下,建立健全推動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領導機制,統籌指導和綜合協調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戰略實施,研究審議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項目和重點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督促落實重大事項。
第二節 健全推進機制
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烏蘭察布市作為推動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的責任主體,要落實主體責任,明確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機制,制定具體行動計劃和專項推進方案,把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自治區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在規劃編制、體制創新、政策制定、項目安排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充分發揮自治區推動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用,完善工作機制,發揮自治區交通運輸、科技、公安、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商務、文化和旅游、應急、衛生健康、醫保、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部門和推進呼包鄂烏智慧城市建設一體化、推進內蒙古西部(包頭—鄂爾多斯)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區建設等16個專項工作組作用,分領域策劃和推進具體合作事項及項目。加強對本規劃實施的跟蹤分析,做好政策研究、統籌協調、督促落實等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要點,開展規劃的中期評估和終期總結,推動規劃落實。重大事項及時向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報告。
第三節 加強政策協同
建立重大政策溝通協調機制,在企業登記、土地管理、環境保護、投融資、財稅分享、人力資源管理、公共服務等政策領域積極開展政府間協商,根據達成的一致意見協同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提高政策制定統一性。積極構建互利共贏的稅收分享機制和征管協調機制,加強城市間稅收優惠政策協調。統一政策標準,規范開展招商引資和人才招引。鼓勵金融機構在四市協同布局,支持銀行分支機構在城市群內跨行政區開展業務。推動四市共同出資設立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基金。
第四節 凝聚更大合力
健全推動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黨政聯席會議和市長聯席會議機制,研究落實重點任務、重大改革、重大項目等,壓茬推進各項任務,建立推進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評價體系,激發四市內生動力活力。優化呼包鄂烏協同發展服務中心職能定位,圍繞四市發展實際和合作訴求,積極牽線搭橋、互通有無,謀劃跨地區一體化項目,培育更多新合作點、增長點。鼓勵智庫參與決策咨詢,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營造全社會共同推動呼包鄂烏一體化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