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交鐵〔2021〕719號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新建廣梅汕鐵路汕頭站至汕頭廣澳港區鐵路初步設計的批復
汕頭市交通運輸局:
你局《關于轉報新建鐵路廣梅汕鐵路汕頭站至汕頭廣澳港區鐵路初步設計的請示》(汕市交〔2021〕189號)及初步設計文件收悉。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新建廣梅汕鐵路汕頭站至汕頭廣澳港區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粵發改投審〔2021〕103號),結合相關技術咨詢意見,現批復如下:
一、建設規模與技術標準
(一)建設規模
線路起自汕頭站普速場南端,跨金砂東路后并行汕汕鐵路,下穿汕頭灣經濠江區進入廣澳港區。新建線路全長16.614km(含長平東路至金砂東路段0.589km),其中汕頭至濠江段長10.708km,濠江至廣澳段長5.906km,隧道長9.970km/1座,特大橋長3.779km/2座。全線設汕頭站(不含)、濠江站(預留)、廣澳站。
(二)技術標
1.鐵路等級:汕頭至濠江段為Ⅰ級,濠江至廣澳段為專用線。
2.正線數目:單線(汕頭至濠江段預留雙線)。
3.設計速度:汕頭至濠江段160km/h;濠江至廣澳段80km/h。
4.最小圓曲線半徑:汕頭至濠江段一般情況2500m,困難情況1600m,濠江至廣澳段一般情況600m,困難情況400m。
5.限制坡度:16.5‰。
6.牽引種類:電力。
7.機車類型:HXD1C。
8.牽引質量:2400噸。
9.到發線有效長度:850米。
10.閉塞類型:自動站間閉塞,汕頭至濠江段預留自動閉塞條件。
二、運輸組織
(一)運輸組織模式本項目承擔廣澳港區和臨港產業的貨物集疏運,初期僅開行貨物列車。預留汕頭至濠江段開行城際列車的運行條件,近遠期城際動車組與貨車共線運行。
(二)客運列車交路及貨運列車編組計劃
1.汕頭至濠江區間承擔汕頭至普寧城際列車通過作業。
2.本線以廣澳港區與汕頭北以遠的集裝箱貨物交流為主,大宗集裝箱貨物盡量組織始發直達列車;空車流盡量組織整列返回;普通貨物和零星集裝箱車流由廣澳站至汕頭北站的小運轉列車輸送;汕頭北站與相鄰技術作業站龍川北站、梅州站互編區段、摘掛列車。
(三)調機及列尾設備
廣澳站配置調機1臺,配設列尾作業相關設施。
三、線路與軌道
(一)線路方案
1.原則同意平、縱斷面設計。同意濠江站采用北端接軌方案,應預留上行疏解線下穿汕普城際鐵路條件。
2.鐵路與道路交叉均按立交設計,優先選擇鐵路上跨道路方案。立交及道路改移的規模、標準、投資等執行《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39號)相關規定。
3.下一步加強與港口規劃的銜接,結合運輸需求預留廣澳站尾部專用線走廊和裝卸場位置。
(二)軌道
1.正線采用60kg/m鋼軌,汕頭至濠江段鋪設跨區間無縫線路,濠江至廣澳站站外鋪設區間無縫線路。
2.汕頭海灣隧道內采用雙塊式無砟軌道結構,其余地段均采用有砟軌道結構,汕頭海灣隧道內雙線無砟道床一次鋪設完成。
四、地質
(一)受線路優化調整、建筑等地物影響未能實施的勘探孔,下階段應及時補充地質勘探與評價并納入設計。
(二)加強軟土地段的勘探和測試工作,進一步查明軟土的分布范圍、厚度及工程性質。隧道明挖敞開段及盾構始發井處分布有深厚軟土,工程和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按要求加密勘探點。
(三)汕頭海灣隧道山嶺段地表分布有水庫,且發育有活動斷層,應加強斷層勘探驗證并補充水文地質勘察,開展水文地質工程安全專項評價工作,查明水庫與隧道之間的水力關系,同時根據鉆探、物探和水文地質勘察成果,校驗隧道圍巖分級。
(四)橋梁段花崗巖巖面起伏較大,差異風化明顯,應適當加密勘探點,加大勘探深度,查明風化巖層。
(五)補充DK3+494~DK11+274和ZDK0+661~ZDK2+637段地表水、地下水取樣試驗,查明段落內環境水的侵蝕性。
(六)花崗巖地區酸性巖漿巖一般具有放射性,下階段應開展隧道工程的放射性調查和測試工作。
(七)海陸交互相沉積平原上覆軟土、下伏砂土的二元地層結構具備形成、存儲淺層氣條件,下階段應補充淺層氣的調查和勘探工作,評價淺層氣對工程的影響。
五、路基
(一)原則同意路基基床結構、斷面設計及地基處理方案。
(二)同意汕汕鐵路并行段地基處理采用預應力管樁+筏板結構,加強水平位移和沉降的監測,確保施工安全。
(三)同意路基邊坡防護設計原則,邊坡防護骨架、路基排水溝采用漿砌片石。路塹采用分級開挖加擋墻、錨固樁、截水骨架護坡防護方案;危巖落石地段采用被動網防護方案;海灣隧道出口巖石高邊坡挖方段路基防護措施按預留雙線工程一次實施。
六、橋梁
(一)設計活載采用“ZKH”鐵路標準活載;線路瀕臨感潮江段,橋涵設計均采用潮水頻率1/100。
(二)原則同意本段范圍內橋型方案和橋梁結構設計。橋涵及基礎混凝土耐久性設計執行《鐵路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設計規范》,根據環境作用類別采取相應的措施。
七、隧道
(一)原則同意全線隧道工程設計,明挖隧道長1145m,山嶺隧道長5835m,盾構隧道長2990m;原則同意隧道支護結構及設計參數。
(二)同意新建隧道建筑限界按客貨共線鐵路隧道電力牽引建筑限界(時速≤160km/h)設計,雙線隧道軌面以上有效凈空面積不小于76m2。
(三)同意采用明挖、鉆爆及盾構法相結合的施工方法。明挖段采用拱形或框架結構形式;鉆爆法施工段采用曲墻帶仰拱的復合式襯砌結構;盾構法施工段采用管片襯砌,軟土段設置內襯,下階段結合地質條件,細化活動斷裂帶盾構管片結構設計,并優化盾構隧道內襯設置范圍、始發井端頭及軟土地層地基加固方案。
明挖法隧道、U型槽根據基坑深度及地質條件,綜合考慮本隧道與鄰近汕汕鐵路位置關系,采用地下連續墻、SMW工法樁圍護結構方案。SMW工法樁樁底應進入淤泥質黏土隔水層不小于1m。
(四)同意在礦山法地段設置2座斜井,輔助坑道作為運營期間緊急出口和救援設施時,采用復合式襯砌并采取必要的防水措施;不作為緊急出口及救援措施時,輔助坑道洞口及與正洞連接段可采用復合式襯砌結構,其他地段原則上均采用錨噴單層襯砌形式,按永久結構考慮。上跨汕汕鐵路段應采用控制爆破和加強監測等措施,確保汕汕鐵路安全。礦山法地段二次襯砌素混凝土段拱部應增設鋼筋網,下階段應細化鋼筋網設計。
(五)其他
隧道應滿足《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50108)規定的一級防水標準,二次襯砌混凝土抗滲等級按不低于P10設計,地下水發育段及有侵蝕性地段抗滲等級應不小于P12。
同意隧道防災疏散救援工程按《鐵路隧道防災疏散救援工程設計規范》(TB 10020-2017)執行。
富水斷層地段應加強超前探水設計,重點驗證桑浦山等斷裂帶準確位置及范圍,預測涌水量及洞頂水體情況,制定防透水的安全措施,確保施工、運營安全。對可能產生有害氣體的段落,施工中應加強探測、監測及通風措施。
建設單位應按照《鐵路隧道工程風險管理技術規范》有關要求,加強隧道風險管理,進行施工風險評估并制定針對性的安全風險控制專項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施工中應及時根據綜合地質超前預報等地質工作成果調整工程措施,隧道施工圖設計應細化關鍵工序、部位的施工要求,加強施工工序管理、工藝控制及現場監管,確保隧道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八、站場
(一)原則同意站場及沿線設施設計,濠江站按無配線預留設計,預留站臺寬度10m。
(二)廣澳站裝卸場與車站采用橫列式布置方案,新建到發線3條(含正線),預留到發線1條,牽出線1條,有效長度均采用850m;新建機待線1條,有效長度采用65m,預留內燃機車整備線1條。集裝箱作業區環形道路寬度按15m設計,門區內、外應按《鐵路物流中心設計規范》要求設置緩沖區。
九、機務、車輛
(一)同意廣澳站設電力機車機待線、乘務員值班待班房屋等設施。初期由汕頭北折返段電力機車擔當汕頭北至廣澳間的貨機交路。
(二)同意軸溫探測站設置方案,軸溫信息納入既有紅外線軸溫探測系統,相鄰5T及車號設備視條件集中統籌布置。同意廣澳站設車輛裝卸檢修作業場及面積約150m2的房屋。
十、通信、信號、信息與災害監測
(一)通信
1.傳輸及接入系統
(1)同意新設同步數字系列(SDH)10Gb/s長途骨干傳輸系統,廣澳站通信機械室新設10Gb/s傳輸設備。
(2)同意新設SDH2.5Gb/s多業務傳輸接入網設備,廣澳站通信機械室新設SDH2.5Gb/s傳輸接入網設備;區間基站、貨運綜合樓、變配電所等處根據需要新設622Mb/s傳輸設備。區間基站與汕頭站、廣澳站利用站間光纜組建622M復用段保護環,廣澳站10G、2.5G設備利用地區光纜與貨運綜合樓、10kV配變電所組建622M復用段保護環。
(3)同意本線新設傳輸設備納入汕頭通信站既有傳輸系統網管系統,根據需要在維護通信工區設置傳輸系統網管復示終端。
(4)同意本線時鐘同步系統與汕頭通信站既有時鐘同步設備采用主從同步方式,為本線各通信子系統提供同步時鐘信號。
2.電話交換系統。同意本線沿線新設自動電話用戶通過ONU設備接入汕頭通信站既有程控交換機設備。
3.數據通信網。同意新設數據網系統,在廣澳站設置2套接入路由器,通過新設光纜接入汕頭通信站既有2臺數據通信網匯聚路由器。利用廣州樞紐東山通信站既有數據通信網網管設備。
4.調度通信系統。同意新設數字調度通信系統,在廣澳站設置數字調度車站分系統。利用既有數字調度主系統設備并納入梅汕調度臺。
5.移動通信系統。同意新建GSM-R移動通信系統,利用既有基站控制器(BSC)等設備。廣澳站及區間根據需要設置基站,區間隧道無線弱場采用數字光纖直放站、漏泄電纜和天線等方式解決。本線無線覆蓋按單網覆蓋方式設計,海灣隧道區段無線覆蓋宜采取冗余方案。海灣隧道應新設漏泄電纜監測系統。
6.會議電視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同意新設會議電視系統;新設綜合視頻監控系統接入汕頭站II類視頻接入節點。在車站咽喉區、區間基站、隧道口、隧道內避難所、緊急出口、緊急救援站等重點部位設視頻采集點。
7.應急通信系統。同意在海灣隧道設應急電話系統并接入廣州客專調度所既有隧道應急電話中心設備。汕頭通信工區按需設置應急通信系統現場設備。
8.通信電源。新建各通信機械室設置48V高頻開關電源、UPS及蓄電池設備。新設通信電源及機房環境監測系統。
9.通信線路。沿鐵路兩側各敷設1條48芯通信光纜。全線長度5公里及以上長大隧道敷設1條低頻通信電纜,滿足隧道應急電話系統組網需要。敷設于電纜槽道內的光、電纜,應采用阻燃型外護套。
(二)信號及災害監測
1.運輸調度指揮。廣澳站新設1套調度集中(CTC)車站設備,本線初期調度指揮納入梅汕調度臺。汕頭站結合本線引入對CTC車站及中心設備進行適應性改造,調度區劃維持不變。
2.區間閉塞。汕頭站至廣澳站區間初期采用自動站間閉塞。
3.車站聯鎖。廣澳站設硬件安全冗余型計算機聯鎖設備。全站軌道區段采用不對稱高壓脈沖型軌道電路,正線接車進路電碼化采用疊加預發碼,接近區段以及到發線按疊加發碼方式設計,發碼設備采用ZPW-2000系列軌道電路發送設備。
4.廣澳站新設信號集中監測分機,接入惠州電務段的信號集中監測總機系統。新設無線調車機車信號和監控系統(STP)。接軌站信號改造工程結合相關在建工程同步實施。
(三)信息
廣澳站設貨運管理信息系統,與國鐵交接口設貨運裝載狀態視頻監控系統。辦公樓、單身宿舍、貨運站貨場進出口、作業區等重要場所設視頻監控系統。
十一、牽引供電與電力
(一)牽引供電同意牽引供電系統采用帶回流線的直接供電方式,利用汕汕鐵路擬建的汕頭牽引變電所增加1回饋線為本線供電的方案。接觸網懸掛類型采用全補償簡單鏈型懸掛。隧道內接觸網槽道按雙線工程一次設計。
(二)電力
1.同意全線新建一條10kV貫通線,采用電纜敷設。同意利用汕汕鐵路汕頭10kV配電所,新建廣澳站10kV配電所。新建配電所按接引2路10kV地方電源設計。
2.同意全線設電力遠動系統,納入惠州電務段電力調度所。
3.二級負荷引接1路10kV貫通線,隧道內及區間基站箱變按單箱變設計,并預留遠期安裝雙箱變的條件。
十二、給水排水
同意廣澳站新建給水站,生產生活水源采用市政自來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生產污水經斜板隔油沉淀池預處理,就近接入市政排水管網。室外消防采用低壓供水系統,水源應滿足兩路供水條件,汕頭海灣隧道消防水源采用市政自來水。
十三、房屋建筑及基礎設施維修
(一)生產生活房屋
新建房屋總面積按14790m2開展下階段設計,其中生產房屋面積為9270m2,生活房屋面積5520m2。同一站區房屋按集中布置進行設計,公安值班室設置在貨運辦公樓內。結合場地的地質資料,落實不良地基房屋的地基處理措施。
(二)室內給排水、通風、空調
新建生產生活房屋優先采用自然通風,工藝設備房屋采用機房專用空調,其余辦公和單身宿舍采用舒適性分體式空調。
采用電開水器供應開水,分散浴室設置電熱水器供應熱水,集中浴室采用空氣源熱泵機組(電輔)供應洗浴熱水。
新建10kV及以上配電所的主控室設氣體滅火裝置。汕頭海灣隧道按規范設置防災通風機械設施及機械排煙通風系統。
(三)綜合維修
本線中、小型維修作業利用既有工區并進行補強。
十四、環境保護
嚴格落實環評、水保及其批復意見要求的各項環保措施,重點做好項目涉及汕頭市級濕地自然保護區、青云巖縣級風景名勝區等環境敏感區的環境保護措施。
本線原則不設棄土(渣)場,結合城市及港區建設,統籌考慮土石方調配,協調地方有關部門落實棄土(渣)處置方案。
十五、施工組織及概算
(一)本工程施工總工期按4.5年(含聯調聯試及運行試驗)安排。全線設置1處制(存)梁場,大臨工程按規定開展設計。
(二)設計概算按國家鐵路局國鐵科法〔2017〕30號、國鐵科法〔2017〕31號、國鐵科法〔2019〕12號文、國鐵科法〔2021〕15號文有關規定編制。
砂、石等主要地材統一采用2021年9月《廣東省交通建設工程主要外購材料信息價》中汕頭市信息價。其他主要材料價格按《鐵路工程建設主要材料價格信息》(2021 年第三季度“營改增”版)計列。
(三)統籌做好本項目與汕頭站的建設銜接,因本項目引入汕頭站導致汕頭站(汕汕鐵路)變更設計,以汕頭站變更設計批復為準。長平東路至金砂東路段DK0+566~DK1+155納入汕頭站變更工程統一實施,費用暫列7772.54萬元,具體執行相關變更設計批復意見。
(四)征地拆遷按照《國家土地法》和廣東省關于征地拆遷相關規定分析計列,結合可行性研究批復意見,本階段綜合開發用地費用暫按1.11億元計列。經審查,核定初步設計概算為327416.73萬元。
十六、其他
(一)本項目為廣東省重點鐵路建設項目,項目建設各項基建程序執行國家和省管鐵路管理要求。
(二)建設單位要依法依規組織建設,按建設管理相關規定執行各項建設程序,嚴格履行用地批復手續,嚴禁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前開工建設,要切實承擔建設管理職責,加強安全管理,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三)請建設單位按照可研批復意見及省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總指揮部第六次會議紀要〔2021〕75號文的要求,配合電力部門落實外部電源電力工程,與本項目同步配套建成。
附表:新建廣梅汕鐵路汕頭站至汕頭廣澳港區初步設計概算審查表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2021年11月29日
相關附件: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新建廣梅汕鐵路汕頭站至汕頭廣澳港區鐵路初步設計的批復.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