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基礎〔2018〕1451號
中國鐵路總公司,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發展改革委:
中國鐵路總公司和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報送新建上海至蘇州至湖州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鐵總發改函〔2017〕807號)、中國鐵路總公司辦公廳《關于補充報送新建上海至蘇州至湖州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鐵總辦發改函〔2018〕235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完善長江三角洲地區交通網絡布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同意新建上海經蘇州至湖州鐵路(項目代碼:2016-000052-53-01-001060)。
二、主要建設內容和技術標準
(一)主要建設內容。線路起自上海市虹橋站,途經江蘇省蘇州市,終至浙江省湖州市湖州站。正線全長163.54公里,設站6座,其中新建4座,預留湖州東站及往杭州方向設置聯絡線的條件。上海樞紐設聯絡線引入上海南站,上海南站普速設施搬遷至松江南站,同步實施既有滬昆線松江段改線工程。
(二)主要技術標準。鐵路等級:高速鐵路。正線數目:雙線。設計速度目標值:350公里/小時。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最小曲線半徑:一般地段7000米(困難地段5500米)。到發線有效長度650米。牽引種類:電力。列車運行方式:自動控制。調度指揮方式:綜合調度集中。其他技術標準執行《高速鐵路設計規范》(TB10621-2014)。
遠景年輸送能力:單向5000萬人/年。
三、投資估算、資金來源及建設安排
項目總投資367.95億元,其中工程投資356.25億元,動車組購置費11.7億元。其中,既有滬昆線松江段改線工程(含貨運設施搬遷至石湖蕩站)投資約34.9億元,由上海市財政出資。其余投資333.05億元,資本金計169.85億元,鐵路總公司出資51.1億元,使用自有資金解決;上海市出資65.85億元(含征地拆遷費用55.65億元),由上海市財政安排;江蘇省出資31.4億元(含征地拆遷費用17.7億元),由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財政安排;浙江省出資21.5億元(含征地拆遷費用11.5億元),由浙江省、湖州市財政安排。征地拆遷費用依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經出資各方認可后計入項目地方股份。出資各方對滬杭客專公司增資擴股,相應調整股比。資本金以外的資金使用國內銀行貸款。
本項目由滬杭客專公司作為項目業主負責項目實施,項目建設工期4年。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嚴格按照批復要求落實各方出資,涉及地方政府財政資金支出的,應分年度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支出計劃,建立持續穩定的機制,確保項目資金及時足額到位;項目籌資模式、資金來源不得隨意調整,嚴禁以債務性資金替代財政性出資,切實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二)統籌做好本項目與上海至南京、南京至杭州、南通經蘇州至嘉興鐵路及相關路網銜接。
(三)加強服務鐵路客站的城市公共交通換乘設施建設,實現與城市建成區、城市其他重要綜合交通樞紐之間的快速連接、便捷直達。合理確定鐵路客站周邊開發建設的功能定位、規模和邊界,做好規劃預留和控制,重視產城融合、站城一體,規范有序推進開發建設。
(四)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和運營中要切實落實生態保護、防洪和污染防治各項要求,落實好對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環境敏感地區的保護措施。
(五)強化防范、化解社會穩定風險的工作措施。
五、請國家電網公司同步安排外部電源電力工程,確保與本項目同步建成。請工業和信息化部、軍委聯合參謀部在通訊遷改等方面給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對本項目審批文件所確定的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附件:招標投標事項核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