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烏審旗至營盤壕鐵路項目
(2)建設性質:新建
(3)建設單位:鄂爾多斯市營盤壕煤炭有限公司
(4)項目投資:項目總投資86875.72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62萬元,占總投資0.5%
(5)地理位置: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烏審旗境內,行政區劃隸屬嘎魯圖鎮管轄。
(6)工程內容:本項目主要由輸煤棧橋、集裝站、鐵路專用線(含站場)三部分構成。項目總占地面積75.80hm2。
營盤壕煤礦產品煤采用輸煤棧橋運輸至集裝站。輸煤棧橋從營盤壕煤礦選煤廠出發經5號轉載點向東至7號轉載點,經7號轉載點后折向北沿礦井大巷至集裝站內8號轉載點。輸煤棧橋設計長度為7.5km,設計運輸能力10Mt/a。輸煤采用普通槽行帶式輸送機,輸送機機架一體,皮帶罩維護。
項目中的鐵路專用線是指營盤壕煤礦專用裝車線及其配套專用站場,站場緊鄰營盤壕礦井邊界設置,專用裝車線自烏審旗南站東側咽喉處引出,到發場與裝車環線結合處布設鐵路站場,位于集裝站西側,設有車輛臨修及機車整備設施,線路全長15.55km。
集裝站場區內按生產工藝劃分為受煤區、儲煤區、裝車區和辦公生活區等,占地54.56hm2,位于裝車環線內部空地。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及采取的措施概述
1.集裝站裝車過程中會產生一定量的煤塵以無組織形式向大氣環境排放,經估算模式計算項目排放無組織揚塵滿足《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426-2006)表5煤炭工業無組織排放限值。
2.集裝站儲煤圓筒倉采用封閉式筒倉,倉內設置遠程射霧器及微電腦控制單流體霧化抑塵系統;汽車受煤坑位于封閉建筑內,場內設置一套高壓微霧(單流體)抑塵裝置和一套雙流體超聲霧化抑塵系統;輸煤棧橋采用封閉結構,轉載點設置一套復膜扁布袋除塵機組。經過采用上述措施,本項目煤炭儲存和運輸對當地環境影響較小。
4.集裝站生活污水由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并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02)道路清掃標準,用作廠區道路清掃雜用水,生活污水不外排。
5.集裝站內噪聲源主要是汽車受煤坑、出煤圓筒倉和生活污水處理站,噪聲強度在80~95dB(A)之間。采取設置隔聲門窗、加設吸聲結構,消聲器等措施后,集裝站各廠界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表1限值。
6.項目運營期主要固體廢棄物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泥和廢機油。集運站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置。生活污水處理站產生少量剩余污泥濃縮壓濾處理交由當地環衛部門進行統一處置。廢機油交由有資質的單位妥善處置。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妥善處置,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三、項目環境影響結論
本工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擬選站址及線路選線符合規劃。工程在下階段設計和建設過程中落實本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中提出的一系列環境保護措施后,環境影響能夠滿足相關環保標準要求。從環境保護角度而言,本工程建設是可行的。
四、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項目委托中煤科工集團南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擔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特提請您提出寶貴意見,以便我們及時、準確的反映到環評報告書中去。
本公示10天之內,如需要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或需索取補充信息的該項目公眾,可與聯系人聯系。如公眾有意見,可以采用電話、電子郵件或郵件的形式提出您們的意見,以便我們及時、準確的反映到環評報告書中去。同時請您留下您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能夠及時答復您的意見。
以下為我公司及環評編制單位聯系方式:
1、委托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委托單位:鄂爾多斯市營盤壕煤炭有限公司
聯系人:范部長
聯系方式:18804775965
電子郵箱:fan-xr@163.com
2、承擔評價工作的環評機構名稱及聯系方式
環評機構:中煤科工集團南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工
聯系方式:025-85046277
電子郵箱:mnsjy-hb@163.com
鄂爾多斯市營盤壕煤炭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