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發展改革委:
報來的《關于懇請審批南昌市軌道交通2號線東延工程(南昌東站)可行性研究調整報告的請示》(洪發改文〔2022〕527號)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江西省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關于南昌市軌道交通2號線東延工程可行性研究調整報告的評審意見》(贛評審字〔2022〕356號),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調整南昌市軌道交通2號線東延工程(項目代碼:2020-360000-54-01-053765)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調整主要內容為取消9號線(原7號線)換乘車站南昌東站本期相關建設內容,對2號線及7號線(原5號線)車站規模進行核減。項目估算總投資由原批復的108.19億元調整為107.03億元。
二、建設標準及項目建設地點、建設工期、項目法人、資本金總額及資金籌措方案等仍按《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南昌市軌道交通2號線東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贛發改交通〔2021〕813號)文件執行。
三、項目不得新增社會穩定風險,確保等級仍為低風險。
請項目單位根據《江西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號)的要求,嚴格按照可研調整批復實施,不得擅自改變建設內容、規模、標準和建設方案。
四、工程建設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要求,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2022年11月2日
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