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第三期建設規劃(2017~2022年)的批復
發改基礎〔2018〕1734號
浙江省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于審批〈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第三期建設規劃(2017~2024年)調整〉的請示》(浙發改交通〔2018〕335號)和《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第三期建設規劃調整(2017~2024年)〉的資金承諾函》等文件收悉。經研究并商住房城鄉建設部,現批復如下。
一、杭州市作為2022年亞運會舉辦城市,為加強城市軌道交通與蕭山機場樞紐、杭州西站的銜接,提升公共交通體系對城市高質量發展以及國際重大賽事的服務保障能力,原則同意對《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第三期建設規劃(2017~2022年)》進行適當調整。
二、規劃主要調整內容
(一)3號線一期工程主線調整為吳山前村站至星橋路站,線路增加4.8公里,調整為57.7公里(含小和山至百家園支線);增設車站6座,調整為39座;投資增加108.7億元,調整為486.3億元。項目建設工期5年。
(二)5號線二期工程調整為中央公園站至老余杭站,線路增加5公里,調整為8.2公里;增設車站2座,調整為4座;投資增加31.6億元,調整為49.1億元。項目建設工期4年。
(三)新增機場軌道快線項目。線路自吳山西站至靖江站,長58.5公里,設站15座,設計時速120公里/小時,原則采用A型車,投資419.8億元。項目建設工期4年。
除上述調整外,其余內容仍按《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第三期建設規劃(2017~2022年)的批復》(發改基礎〔2016〕2639號)要求執行。
三、資金安排
項目資本金比例不得低于40%,由杭州市及相關區財政資金解決,資本金以外資金采用銀行貸款等融資方式解決。
四、下階段工作
在規劃實施過程中,請你委指導杭州市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城市軌道交通與杭州西站、蕭山機場的銜接,做好交通樞紐的換乘設計,盡可能縮短換乘距離;優化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周邊城市道路交通組織,提升旅客出行的安全性、便捷性。
(二)切實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嚴格按規劃批復要求落實地方財政出資,并分年度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支出計劃,具備條件后方可啟動項目建設。穩妥把握項目建設節奏,建立持續穩定的建設資金保障機制,項目籌資模式、資金來源不得隨意調整,嚴禁以債務性資金代替財政資金,嚴格落實融資資金償還來源,嚴禁通過融資平臺公司或以PPP等名義違規變相舉債。我委將會同有關方面對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等。
(三)高度重視生態環境和文物保護工作,嚴格遵守工程建設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建設范圍涉及大運河、西湖文化景觀遺產保護區、西溪濕地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地區,穿越寧杭和滬杭高鐵、既有滬昆鐵路、蕭山機場、航油管線、市政隧道、在建和運營地鐵線路等重要建(構)筑物,以及占用基本農田等工程方案,應深入做好方案比選研究論證,按相關規定和程序報主管部門批準。工程實施過程要采取嚴格措施確保安全,項目實施工期不得隨意壓縮,有效防范風險。
(四)強化社會穩定風險、運營安全風險等評估論證,充分考慮運營安全和服務需求,加強對項目實施的事中事后監管,做好城市軌道交通人才隊伍培養和儲備,確保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穩步有序推進。
(五)加強項目建設全過程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批復的規劃,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向我委報告。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