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無錫至宜興城際軌道交通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蘇發改基礎發〔2022〕1334號 無錫市發展改革委: 《關于報送無錫至宜興城際軌道交通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錫發改基礎〔2022〕19號)及相關附件收悉。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江蘇省沿江城市群城際軌道交通網規劃(2012-2020年)》(發改基礎〔2012〕1135號)和國家“十四五”鐵路發展規劃,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深入貫徹落實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戰略,加快構建“軌道上的長三角”,促進錫宜一體化,帶動環太湖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同意建設無錫至宜興城際軌道交通一期工程。 二、無錫至宜興城際軌道交通一期工程起自寧杭高鐵宜興站,沿宜興市東氿大道、太湖大道、范蠡大道敷設,止于宜興市周鐵鎮,路線全長約26公里。全線設置車站6座,其中地下站4座、高架站2座。該項目不新建控制中心,接入無錫市既有第一控制中心。設置新莊車輛段1處。設置牽引電力合建變電所1座,位于經開區站。建設供電、通信、信號、通風、空調、給排水、消防、綜合監控、火災自動報警、環境與設備監控、自動售檢票、安防、站臺門、升降設備等系統。 三、本工程采用市域C型車4輛編組(2動2拖),交流25千伏架空接觸網供電,CBTC信號系統,速度目標值160公里/小時,橋梁和路基段區間正線線間距4米(隧道段正線線間距根據結構、防災與救援要求確定),最小曲線半徑1500米(困難段1300米、限速段500米),最大坡度20‰(困難段30‰),站臺有效長度110米。 四、一期工程采用單一交路、站站停運行模式。系統設計能力按24對/小時控制,一期工程初期配屬車輛7列/28輛。近遠期配屬車輛數量及運行組織模式結合二期工程統籌考慮。 五、項目投資估算為143.34億元。本工程資本金比例為40%,由無錫市安排財政資金解決;其余資金由無錫錫宜軌道交通有限公司利用銀行貸款解決,使用經營性收入償還。本項目實施不得違規新增政府性債務。 六、本項目建設工期約60個月。 七、項目法人為無錫錫宜軌道交通有限公司。 八、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無錫至宜興城際軌道交通一期工程建設用地預審意見的函》(自然資辦函〔2022〕2163號),按照節約和集約用地的原則,優化設計方案,從嚴控制建設用地規模。 九、根據無錫市委政法委備案的無錫市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評審表,本項目為低風險級。在項目實施和運營期間,項目建設單位要會同沿線地方人民政府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社會穩定責任,做好風險控制工作。對于可能存在的征地拆遷、噪音污染等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因素,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確保社會穩定。 十、本項目為依法必須招標項目。項目法人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投標的規定,項目招標投標事項見附件。 十一、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切實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按照相關法律規章壓實項目建設單位及相關責任主體安全生產及監管責任,嚴防安全生產事故。要加強施工環境分析,認真排查并及時消除項目本身與周邊設施相交相鄰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不得在沒有采取有效處置措施的情況下開工建設。 十二、下階段工作。結合無錫市市域(郊)鐵路規劃研究和蘇錫常都市圈城際鐵路項目前期工作成果,深化技術標準論證和互聯互通需求分析。推進沿線規劃盡快落實,優化運營組織方案,強化客流吸引。結合水文地質條件以及航道、鐵路、管道、電力等部門要求,優化線路平縱斷面設計。進一步完善線站位方案和站點出入口布設方案,推進沿線特別是站點周邊的城市規劃配套和開發建設,加強車站交通接駁換乘,提升投資效益。加強工程地質勘察,開展重大風險工程專題研究,進一步優化工程實施方案,保障建設安全。根據自然資源、交通、水利、市政、生態環境、文物等主管部門意見,及時做好線路區間穿越市政綜合管廊、重要管線、鐵路、橋梁、航道、河流、環境敏感區域等專項工作,制定防范預案,有效控制工程風險。抓緊落實市政、供電、消防、人防等外部建設條件,確定相關工程方案,完善落實節能措施。加快無錫至宜興城際軌道交通二期工程前期工作,爭取同步建成運營。請據此編制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在認真做好第三方評估工作后,報我委審批。 附件:無錫至宜興城際軌道交通一期工程招標投標事項核意見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2022年11月17日 (項目代碼:2020-320200-48-01-166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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