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你司《關于審批廈門市軌道交通4號線(后溪至翔安機場)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廈軌道〔2016〕487號)文及附件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落實城市總體規劃、支持城市發展戰略,構筑海灣型城市,促進島外沿線近期重點建設地區發展,加強區域主要樞紐集散客流,實現廈門北站和翔安機場兩大區域主要樞紐間的快速軌道交通聯系,建設廈門市軌道交通4號線(后溪至翔安機場段)工程是必要的。
二、廈門市軌道交通4號線(嵩嶼碼頭至翔安機場),全長69.6公里,項目一次規劃,分期實施。本項目工程起自后溪鎮河南山,沿福廈鐵路高架敷設,在天水路西側轉為地下,下穿廈門北站、廈沙高速、福廈鐵路、沈海高速、大帽山、同安食品工業園、美星立交后,沿海翔大道轉為地上,上跨同安灣、丙洲島,沿翔安西路高架敷設,過東坑灣后轉為地下,沿翔安西路、迎賓大道、翔安南路地下敷設,過蔡厝后轉為地上,沿大嶝大橋、迎賓大道高架敷設,在翔安機場西側轉為地下,終點為翔安機場。
線路長44.78公里,設車站10座(4座高架站,6座地下站),其中換乘站7座。設后溪車輛段,官潯主變電所和蔡厝主變電所。與1號線共用園博苑控制中心。
車輛采用B型車6輛編組(4動2拖),直流1500伏架空接觸網供電方式,最高運營時速120公里,初期配車24列144輛。
建設工期為4.5年。
三、項目總投資估算229.78億元。其中,資本金91.91億元,占總投資的40%,由市財政承擔;資本金以外的資金利用國內銀行貸款解決。
四、項目業主為廈門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負責項目的投資、建設和運營。
五、請你司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統籌處理好與其他交通方式的銜接換乘,提高綜合換乘效率。加強地質勘察工作,提高設計施工水平,確保工程質量、保障合理工期、控制工程造價。做好工程籌劃和風險控制,強化安全監管措施,保證項目順利實施。落實車輛和機電設備自主化方案,確保符合自主化要求。抓緊研究長期穩定的運營補虧政策與措施,落實運營期資金補償方案。
六、請你司抓緊開展項目初步設計等前期工作,初步設計完成后,報我委審批項目投資概算。項目列入市基建項目前期工作計劃,有效期一年。
附件:廈門市軌道交通4號線(后溪至翔安機場段)工程項目投資估算審批表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