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號)要求,建設單位于2018年5月2日起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公告日起10個工作日內。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概述
項目名稱:溫州市域鐵路S1線一期工程半島二站(不含)至半島三站段工程
建設單位:溫州幸福軌道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建設規模及線路方案:線路起點從溫州市域S1線一期工程終點引出,沿著靈昆半島濱水南路中央分隔帶行走,全程高架橋敷設,線路起點里程DK51+998.27,終點里程DK53+458.28(含折返),線路全長1.46km,工程用地53.5畝,設半島三高架站一座(含綜合變電所);車站站中心為DK52+963.33,站后設置道岔利用正線作為雙折返線,折返線長度約230m。
建設內容:軌道(利用正線設置道岔為雙折返線)、高架橋、半島三站(含綜合變電所)等(不包括雙甌河及靈昆綜合維修基地東移)
鐵路等級:市域鐵路
總投資:工程長度1.46km,投資估算總額49752.09萬元,資本金24876.04萬元,占總投資50%,為政府財政性資金,由財政專項資金和沿線土地綜合開發收益組成;資本金以外的建設資金主要由銀行貸款、長期債券、設備融資租賃等方式解決。
建設工期:本工程計劃于2018年05月01開工(含施工準備及其他),2020年05月01通車,建設總工期為2.0年。
設計年限:初期2021年,近期2028年,遠期2038年。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詳見下表1。
表1本次實施工程評價范圍內兩側規劃敏感點一覽表
路段 |
敏感點類型 |
敏感點 |
樁號 |
與鐵路相對位置 |
地塊距鐵路用地邊界最近距離(m) |
規模 |
地面與軌底高差約(m) |
現場圖片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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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環境目標 |
振動目標 |
建筑限高(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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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架橋 |
規劃 |
G-03-02地塊 住宅用地+ 商業用地 |
DK52+100~ DK52+450 |
南側 |
45 |
邊界處GB3096-2008 4a類功能區標準要求 |
GB10070-88“鐵路干線兩側”標準要求 |
100 |
2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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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為沙土;未開展環評審批程序,商業及住宅布局未確定。 |
規劃 |
G-03-11地塊 住宅用地+ 商業用地 |
DK52+450~ DK53+000 |
南側 |
45 |
邊界處GB3096-2008 4a類功能區標準要求 |
GB10070-88“鐵路干線兩側”標準要求 |
100 |
20.177 |
現場為沙土;未開展環評審批程序;商業及住宅布局未確定; 綜合變電所噪聲評價范圍敏感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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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 |
G-02-05地塊 市域軌道+居住+商業用地 |
DK52+100~ DK53+458.28(終點) |
北側 |
40 |
邊界處GB3096-2008 4a類功能區標準要求 |
GB10070-88“鐵路干線兩側”標準要求 |
100 |
2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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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為沙土;未開展環評審批程序,商業及住宅布局未確定; 折返線、綜合變電所噪聲敏感點。 |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1、空氣環境影響結論
(1)施工期
擬建項目建設過程中,將進行大量的土石方填挖、筑路材料的運輸等作業工作。該工程施工期的主要大氣污染物是TSP,其次為動力機械排出的尾氣污染物。在一定程度上對周邊的環境空氣質量造成不利影響,但其影響是暫時的。項目附近無現狀敏感點,加強運輸車輛管理工作,采用篷布嚴蓋或加水防護等措施,運輸道路應經常灑水抑塵、施工場地設置臨時圍欄等相應的防護措施后可大大降低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2)營運期
工程建成運營后,由于分流地面交通而減少的大氣污染物排放,能夠緩解溫州市地面道路交通運輸擁擠程度,利用S1線替代部分地面公共交通,將有效地減少地面機動車尾氣排放和噪聲影響。有利于遏制或改善溫州市的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2、水環境影響結論
(1)施工期
本項目施工期廢水是施工泥漿水、機械設備沖洗水,主要污染物是高濃度的泥沙和較高濃度的石油類物質,各污染物產生量較小,經采取沉淀、隔油、回用等相應措施,施工廢水對沿線河流水體的影響較小。
施工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員糞便污水、淋浴污水、洗滌污水等,施工營地設置化糞池,經旱廁或臨時化糞池處理后定期清運,工程結束后覆土掩埋,不會對附近水體造成影響。
(2)營運期
項目營運期廢水主要為車站工作人員及旅客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納入市政污水處理管網,不會對項目估計內河造成影響,項目廢水經甌江口新區西片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甌江,項目僅排放生活污水,水質簡單,不會對甌江口新區西片污水處理廠造成沖擊,經處理達標后不會對納污水體甌江造成很大影響。
3、聲環境影響結論
(1)施工期
項目施工期在多臺施工設備同時運行時,沿線場界噪聲貢獻值的晝間、夜間的環境噪聲預測值將會超標。項目所在地為填海造陸區域,無現狀敏感點,但建設單位仍應加強管理,盡可能降低噪聲的排放。
(2)營運期
根據預測結果,在未采取環保措施情況下,近、遠期距鐵路外軌中心線30m處鐵路邊界晝間噪聲超標,初期達標;4b類區,初期晝間噪聲達標,近、遠期晝間噪聲超標,最大超標分貝分別為1.2dB和2.7dB;4a類區,初、近期晝間噪聲均達標,遠期晝間噪聲超標,最大超標1.4dB;2類區,初、近、遠晝間噪聲均超標,最大超標分別為6.8dB、9dB和10.4dB。
在采取隔聲屏障后,達標距離較未設置屏障縮進約30m,不同邊界達標情況如下:距鐵路外軌中心線30m處鐵路邊界晝間噪聲達標,4b、4a類區近期晝間噪聲均能達標,2類區仍超標,近期超標最大為7.1dB。在安裝直立式聲屏障,并提出對規劃敏感點建筑布局調整建議及安裝隔聲窗等建筑隔聲措施等一系列的等噪聲防護措施的保障后,本項目對規劃敏感點的影響不大,隔聲窗安裝可根據規劃地塊的項目環評及項目所在地附近道路統籌安排
3、振動環境影響結論
(1)施工期
運輸車不可避免的給沿線交通、建筑物及居民的生活帶來影響,應加強施工運輸車輛管理以降低對車輛振動對運輸道路沿線居民的影響。
項目所在區域為填海造陸區域,評價范圍內無現狀敏感點,故不存在施工機械振動對敏感點的影響,但建設單位同樣需做好振動防護措施。
(2)營運期
A.振動防護距離預測
根據預測結果,高架段外軌中心線1.6m外區域的地表振動可滿足《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GB10070-88)“鐵路干線兩側”標準要求。不同類型地面建筑物的振動響應特性有較大區別,對照晝間80dB標準,質量大的I類建筑受振動影響較小,晝間滿足標準的保護距離需要>0.2m;II類建筑物晝間滿足標準的保護距離需要>0.6m;III類建筑物晝間滿足標準的保護距離需要>1.6m。
B.敏感點預測情況
根據預測結果,評價范圍內規劃敏感點G-02-05地塊、G-03-02地塊、G-03-11地塊最近處振動環境可達標。
3、固體廢物環境影響結論
(1)施工期
施工期棄渣運至溫州淺灘二期圍涂工程內消納,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定點分類收集,定期清運、嚴格遵守固廢的相關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無害化處理,不外排環境,不會對周圍環境帶來影響。
(2)營運期
營運期生活垃圾進行分類、分質,嚴格遵守固廢的相關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無害化處理,不外排環境,則不會對周圍環境帶來影響。
4、生態環境環境影響結論
(1)生態環境現狀
根據現場調查,項目所在區域為填海造陸區域,基本無植被覆蓋,無動植物棲息。
(2)生態環境影響
項目建成后對箱梁下方紅線范圍內進行綠化,會對區域環境的改善和提升有一定的正效應。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及預期效果
表2污染防治措施匯總表
時段 |
措施對象 |
措施內容 |
施工期 |
環境空氣 |
①施工中產生的物料堆應當采取遮蓋、灑水、噴灑覆蓋劑或其他防塵措施。 ②對于揚塵較大的路面和建筑場地做到勤灑水。③工地內應根據行政主管部門要求,設置相應的車輛沖洗設施和排水、泥漿沉淀設施。④運輸土方車輛要用封閉式車輛,以減少運輸過程中的揚塵量。 |
水環境 |
①在橋梁施工過程中一定要加強對橋梁施工泥漿、廢水、廢料的收集與管理,杜絕任意排放。②設置儲漿池存放泥漿、臨時泥漿沉淀池對鉆渣泥漿進行臨時沉淀,沉淀后上層泥漿回流至儲漿池循環利用,下層沉淀后的鉆渣外運至淺灘二期圍墾吹填區處理。③施工機械設備車輛沖洗廢水,應在相對固定的地方進行沖洗,沖洗廢水收集后經過隔油、沉淀處理,上清液回用于沖洗、灑水降塵。④施工營地設置需遠離水體,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經簡易化糞池預處理由環衛部門有償清運,應避免直接排入水體,以減少對水環境的影響。⑤物料堆放遠離水體,并做好臨時遮擋的帆布等防護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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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 |
①盡量選用先進的施工工藝和機械,并加強施工機械的維修、管理,保證施工運輸車輛及施工機械處于低噪聲、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狀態。②利用周邊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運輸路線時,應調整作業時間,防止對周邊原有交通造成干擾,夜間施工時,要采取減速緩行、禁止鳴笛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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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動 |
①合理施工組織,嚴格施工作業。②設備維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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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廢 |
①工程建筑垃圾,可以利用的則應充分利用,以實現固體廢物減量化和資源化。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可運至綜合利用,運輸時應遵守相關規定。 ②橋梁施工中挖出的淤泥、渣土等不得拋入河流、溝渠,棄渣按水保方案要求運至外運綜合利用。③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需納入當地環衛部門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統,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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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 |
①合理施工組織,嚴格施工作業。②綠化工程。③施工過程中應采取各種方式提高施工人員的環保意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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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 期 |
水環境 |
①項目營運期廢水主要為車站工作人員及旅客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納入市政污水處理管網。 |
噪聲 |
①在DK52+100~半島三站(約DK52+890)兩側各設置有效高度3.0m聲屏障,總長度約1580米(聲屏障與車站無縫銜接)②在半島三站(約DK53+000)~DK53+458.8(終點)北側設置有效高度3.0m聲屏障,長度約458.8米(聲屏障與車站無縫銜接)。③加強列車維修及管理。④規劃敏感點建筑噪聲防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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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動 |
全線采用減振扣件 |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溫州市域鐵路S1線一期工程半島二站(不含)至半島三站段工程符合《溫州市靈昆島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2014)和《溫州市甌江口一期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2017)中土地規劃和交通規劃內容,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6修正)中鼓勵類,不在《浙江省環境功能區劃》(2016)負面清單中,符合“三線一單”要求。項目的的建設對區域交通完善促進區域經濟發展至關重要。
工程建設和營運期間將會對工程沿線區域產生一定不利環境影響,采取有針對性的隔聲降噪措施后沿線規劃敏感點聲環境質量得到了合理保護;在采取相應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后能維持水環境質量現狀;項目建成后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要求。項目建設符合環評各項審批原則,因此從環境保護角度講,工程建設可行。
(六)公眾查閱環評報告書簡本、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如需要查閱環評報告書簡本或其它進一步的數據,可以致電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也可來人上門聯系,數據索取的時間建議不遲于2018年5月15日。報告書簡本放置于環評單位;項目報批前全本公示擬于2018年5月20日在建設單位官方網站上公示。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征求意見的范圍主要為甌江口管委會及學校等。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有效期限:2018年5月2日~5月15日
(九)項目審批部門
初審單位:溫州市甌江口新區環境保護局聯系方式:0577-55875073
審批單位:浙江省環保廳聯系方式:0571-28869057
(十)環境影響評價單位
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以及索取相關補充信息,自本項目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可通過電話或寫信等方式與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聯系
聯系人:潘工電話:0577-88980727 傳真:0577-88980212
地址:溫州市市府路525號同人恒玖大廈20樓 E-mail:2825494001@qq.com
(十一)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名稱:溫州幸福軌道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工聯系電話:0577-88118128
(十二)公告說明
公眾對本建設項目現狀及以上內容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電話、書面向環評單位或當地管理機構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