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長沙市小運量有軌公共交通建設規劃(2020—2022年)的批復
湘發改基礎〔2020〕427號
長沙市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于審批<長沙市小運量有軌公共交通建設規劃(2020—2022)>的請示》(長發改報〔2020〕234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建設管理的意見》(國辦發〔2018〕52號)的規定,為適應城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優化交通結構、構建多層次軌道交通網絡,滿足市民多元化出行需求,原則同意長沙市小運量有軌公共交通建設規劃(2020—2022年),建設馬欄山線和梅溪湖高新區線等2個項目,規劃期為2020—2022年。
二、在規劃實施過程中,要按照現代、安全、高效、綠色、經濟的原則,統籌考慮城市開發進程、建設條件及財力情況,落實項目資金來源,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穩步推進項目建設。應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加強設施、人員配備,探索城市軌道交通多制式協同發展的新格局。
三、嚴格按照批準的建設規劃推進項目建設,項目基本建設方案不得隨意變更。項目按程序報我委審批(核準),項目啟動后按要求及時報送項目建設進展等情況。
四、本期建設項目應做好與有關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的規劃銜接,重要的樞紐站點應盡可能實現便捷換乘,兼顧與城市公交線路及慢行步道等的協調兼容,方便乘客出行,提高綜合交通效率和效益。實現多種交通方式有機銜接,實現綜合運輸資源優化配置和協調發展。
五、強化小運量有軌公共交通運營安全,在項目前期工作中,充分考慮運營安全和服務需求;在運營階段,運營企業要加強運營安全管理,做好人才隊伍培養和儲備。
六、請你委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建設過程中監督檢查,并依據相關規定做好項目后評價和竣工驗收等有關工作,發現違規行為及時處置,項目實施中如有重大變化及時向我委報告。
附件:長沙市小運量有軌公共交通建設規劃(2020—2022年)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6月23日
附件
《長沙市小運量有軌公共交通建設規劃
(2020—2022年)》
一、建設方案
建設馬欄山線和梅溪湖高新區線,總長為18.2公里,設站23座,總投資為37.36億元。其中:
馬欄山線起自烈士公園東門,止于中南汽車世界站,線路全長為7.9公里,設置車站10座,車輛段1座。總投資為18.96億元,規劃建設期為2020—2022年。
梅溪湖高新區線起于梅溪湖文化藝術中心,止于岳麓大道與匯智路交叉口,線路全長10.3公里,設置車站13座,車輛基地1座。總投資為18.40億元,規劃建設期為2020—2022年。
二、主要技術標準
馬欄山線及梅溪湖高新區線均采用有軌電車。在規劃實施階段,應綜合考慮項目的線路適應性、環境影響、經濟性、安全性等因素,進一步優化線路站點方案、研究確定運行速度及具體制式等主要技術指標和運營組織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