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武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你們《關于申請審批武漢軌道交通11號線三期葛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鄂州發改交通〔2019〕16號)及有關材料收悉。武漢市軌道交通11號線三期葛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我委委托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進行了認真審查,并出具了可研評估報告(咨交通〔2019〕211號),項目已完成選址意見書(鄂自然資源函〔2019〕161號)、用地預審意見函(鄂自然資預審函〔2019〕5號)等審批前置要件。經研究,現就該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如下:
一、武漢軌道交通11號線三期葛店段是武漢市向外延伸建設的第一條地鐵線,串聯了武漢市和鄂州市葛店經濟開發區,能夠促進武漢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與國家級葛店經濟技術開發區一體化發展,提升武漢和葛店出行效率和品質,促進葛店南站綜合交通樞紐形成,促進城際軌道和城市軌道網的融合。根據《武漢市城市軌道交通第四期建設規劃(2019-2024年)》,同意建設武漢市軌道交通11號線三期葛店段工程(項目代碼:2019-420000-54-01-003845)。
二、該工程線路起于11號線一期工程終點左嶺站,止于葛店南站,線路全長約3.7公里,均為地下線,設站1座。
該工程與11號線一期工程貫通運營,車輛采用A型車,最高運營時速100公里。初、近、遠期采用6輛編組(土建預留8輛編組條件),初期配屬車輛為3列/18輛。初、近、遠期均采用1:1大小交路套跑的運營方式,高峰小時發車對數分別為14對、24對和30對。
三、工程機電設備系統配置方案
(一)供電系統。供電系統采用110/35kV兩級電壓制的集中供電方式,本工程利用已建未來三路主變電所供電。牽引供電系統采用DC1500V接觸軌供電方式;設置電力遠程監控系統、動力照明系統、能源管理系統和雜散電流防護系統。
(二)通信系統。通信系統由專用通信系統、公安通信系統以及民用通信系統組成。民用通信系統由電信運營商實施,本項目僅進行土建和管線通道等的預留。專用通信系統由傳輸、無線通信、公務電話、專用電話、視頻監視、廣播、時鐘、辦公自動化、乘客信息、電源系統及接地、錄音、集中告警等子系統組成。
(三)信號系統。信號系統采用泰雷茲Seltrac無線CBTC系統,列車運營間隔控制采用移動閉塞方式。
(四)通風與空調系統。車站通風空調系統按照站臺設置全封閉站臺門設計;區間隧道通風采用雙活塞風井模式,車站隧道通風單獨設置;車站公共區采用一次回風全空氣通風空調系統制式。
(五)給排水及消防系統。水源采用城市自來水;排水系統采取分類集中,就近排至城市排水管網;車站、區間消防系統設置消火栓系統等,并按照規范要求配置滅火器;對重要的電器設備房設置自動滅火系統。
(六)綜合監控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環境與設備監控系統和門禁系統。綜合監控系統集成BAS、PSD系統,與SCADA、FAS、PA、CCTV、ACS、AFC、SIG、CLK、通信集中告警等系統互聯。本工程綜合監控系統直接接入一期工程已建的中央級系統。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FAS)采用兩級管理、三級控制的模式,由中央級、車站級、現場級設備和通信網絡組成。環境與設備監控系統(BAS)設控制中心、車站兩級管理。
門禁系統(ACS)僅設置車站級門禁系統、現場設備接入11號線工程門禁系統中央級系統。
(七)自動售檢票系統(AFC)。由清分中心系統、線路中央計算機系統、車站計算機系統、車站AFC設備及車票組成,構成計算機集中控制的自動售票、自動檢票及進行票務管理、財務結算、客流量統計分析的軌道交通票務自動化管理系統。
(八)控制中心。本工程利用11號線控制中心。
四、工程估算總投資17.19億元,其中資本金6.87億元,占總投資的40%。根據鄂州市政府和武漢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的相關協議,建設資金由鄂州市承擔;項目法人為武漢地鐵集團有限公司,負責項目的建設和運營,其中運營補貼資金由鄂州市承擔。
五、建設工期為26個月。
六、請你們督促項目法人按照建設環境友好、資源節約型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的要求,通過加大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廣應用,優化設計方案;武漢、鄂州兩市協商統籌落實各項建設資金和建設條件,加強建設期間的組織管理,把節能減排等工作落實到位,合理掌握工期,嚴格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編制初步設計文件并報我委審批。
附件:工程招標審批部門核準意見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