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越南投資評論》近日報道,越南政府日前頒布第46號議定(46/2018/ND-CP),規定了鐵路基礎設施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模式。其中一項突破為,將部分國有鐵路基礎設施資產劃分給越南鐵路公司(VNR)持有、使用以及結合國有資本進行開發,越南鐵路公司不再只是鐵路設施的管理和運營方,而是具有了資產所有權。
據《越南投資評論》近日報道,越南政府日前頒布第46號議定(46/2018/ND-CP),規定了鐵路基礎設施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模式。其中一項突破為,將部分國有鐵路基礎設施資產劃分給越南鐵路公司(VNR)持有、使用以及結合國有資本進行開發,越南鐵路公司不再只是鐵路設施的管理和運營方,而是具有了資產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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