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所稱的城市軌道交通,是指地鐵、輕軌、有軌電車等城市軌道公共客運系統。《條例》共八章 40 條,對城市軌道交通規劃與建設管理、設施保護、運營服務與管理、安全與應急管理、互聯互通、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規范。
《條例》修改完善影響運營秩序和公共場所容貌、環境衛生的行為,增加禁止攜帶電動代步工具進站乘車,禁止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禁止佩戴面具或者帶有容易引起他人不適、造成恐慌的妝容、裝扮乘車等行為。
新修訂的《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所稱的城市軌道交通,是指地鐵、輕軌、有軌電車等城市軌道公共客運系統。《條例》共八章 40 條,對城市軌道交通規劃與建設管理、設施保護、運營服務與管理、安全與應急管理、互聯互通、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規范。
《條例》修改完善影響運營秩序和公共場所容貌、環境衛生的行為,增加禁止攜帶電動代步工具進站乘車,禁止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禁止佩戴面具或者帶有容易引起他人不適、造成恐慌的妝容、裝扮乘車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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