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浙江省發改委公布關于杭州地鐵5號線一期、二期工程B部分PPP項目法人變更的批復文件。杭州地鐵5號線一期、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已分別由浙江省發改委浙發改交通〔2014〕744號和浙發改交通〔2017〕583號文批復,可研批復里程51.76公里,總投資估算374.89億元,明確該項目法人均為杭州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為提高杭州地鐵建設運營水平,吸引社會投資人參與杭州地鐵建設,杭州市決定以特許經營方式建設、運營和維護杭州地鐵5號線一期、二期工程,其中A部分(包括車間、區間等土建工程,總投資245.9億元)由政府出資建設;B部分(包括車輛、信號等機電設備工程,總投資109億元)采用PPP模式建設。杭州市根據《政府采購法》通過競爭性磋商和單一來源采購兩個階段選擇了港鐵杭州五號線投資控股(香港)公司為該項目B部分社會投資人,并注冊成立杭州杭港地鐵五號線有限公司負責項目建設、運營和維護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發改投資〔2016〕2231號)第十三、十七條之規定,同意杭州地鐵5號線一期、二期工程B部分項目法人變更為杭州杭港地鐵五號線有限公司。除做上述調整外,該項目其他事項仍按浙發改交通〔2014〕744號和浙發改交通〔2017〕583號文批復內容執行。